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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群帮饲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饲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打印

临沂群帮饲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临沂群帮饲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饲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项目位于板泉镇东于家湖村东90m,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万元,主要建设建设420型饲料加工生产线1条。莒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018-371327-13-03-046802予以备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同意项目建设。

一、项目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卸料清理粉尘、粉碎粉尘、混料粉尘经各自集气罩收集后由引风机引入各自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由各自15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的排放应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规定的限值。项目配套1台2t\h燃天然气锅炉,锅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规定的限值。

项目未收集的卸料清理粉尘、混料粉尘以及饲料加工过程中的异味,通过加强车间通风,车间阻挡等措施,厂界无组织废气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及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2、项目配套1座地埋式污水处理站采取“调节+AO+沉淀”工艺,设计规模为5m3/d,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绿化,外排废水应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城市绿化用水标准。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加强对厂区内污水收集管道、沉淀池等的防渗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3、项目在设备选型上尽量选择噪声水平低的设备,高噪声设

备应作减振处理,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项目砂石杂质、磁性杂质收集后外卖或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废离子交换树脂属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处置措施和方案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相关标准。

5、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6、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在工程开工前、建设过程中、建成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三、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送板泉镇环保办,并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

2019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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