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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容高科机械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山东海容高科机械有限公司年生产30万台(套)园林机械及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莒南经济开发区莒南县经济开发区淮海路与西五路交会处东北,总投资2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莒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019-371327-41-03-010836号予以备案,项目租赁厂房建设注塑吹塑生产线及机加工生产线,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注塑、吹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UV光解+低温等离子处理装置处理后由15 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机加工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应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有机废气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表1标准要求。项目无组织废气经车间阻挡,机械通风等措施处理后,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VOCs厂界浓度满足车间周界外有机废气浓度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表2界外浓度值。
2、场区排水系统应设计生活、生产排水系统,雨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莒南卓澳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外排废水应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水质要求及莒南卓奥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加强对厂区内污水收集管道、沉淀池、危废间等的防渗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3、选用低噪设备,采用密闭式或选用较好的隔声材料,在平面布置上,将高噪声的机泵布置在远离厂界的区域,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项目机加工下脚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外卖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废处置方案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废油桶、废机油、废过滤棉、废灯管、废光触媒棉、属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处置方案应满足危险废物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标准。
5、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急防范措施分为三级防控体系,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6、项目确定卫生防护距离为车间周围100m。当前可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今后在此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应禁止建设学校、医院、居住区等敏感目标。
7、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在工程开工前、建设过程中、建成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项目建设完成后,须按规定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送十字路街道环保办,并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