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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福瑞王酒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山东福瑞王酒业有限公司年产300吨精酿啤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莒南县淮海路西段北侧,山东福瑞王酒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总投资130万元,环保投资8万元。莒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2020-371327-15-03-001617号予以备案,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建设啤酒生产线1条。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采用增湿粉碎,投料口设收尘罩,投料粉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密闭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厂界颗粒物排放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恶臭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浓度限值。
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要求,厂界氨和硫化氢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臭气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浓度限值。
2、场区排水系统应设计生活、生产排水系统,雨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莒南卓澳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废水外排应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等级标准及莒南卓澳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3、选用低噪设备,采用密闭式或选用较好的隔声材料,在平面布置上,将高噪声的机泵布置在远离厂界的区域,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交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产中若发现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仍按危废管理规定处理处置。一般固废处置方案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处置方案应满足危险废物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标准。
5、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急防范措施分为三级防控体系,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监测计划,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建设渗滤液调节池及预警机制,定期进行风险排查,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8、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在工程开工前、建设过程中、建成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项目建设完成后,须按规定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若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应当重新审核。
五、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本批复送相关部门,并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
莒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