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莒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莒南县相沟镇养老服务中心:
你公司委托山东旭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莒南县相沟镇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化运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莒南县相沟镇X013路相沟敬老院内,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莒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2310-371327-04-01-643918号予以备案。项目使用相沟敬老院内原有空楼建设康复医疗中心、住养楼等,内部设有内科、中医、心理等科室等,主要为来诊人员提供就诊服务、医疗服务、康复服务、养护服务等服务,项目投产后设置20张床位。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汽车尾气、垃圾收集点恶臭、污水处理站恶臭、消毒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加强密闭措施,加强周围绿化;厂区设置指示牌引导车辆停放、减少怠速行驶;垃圾暂存点采取垃圾桶加盖、垃圾及时清理、转运等措施;消毒废气通过加强通风等措施。颗粒物、氮氧化物、CO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扩改建”的标准要求;项目污水处理站周边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山东省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中表2排放标准值的要求。
2、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医务废水、门诊诊疗废水、检验废水、疗养废水等,废水一并排入项目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出水水质均应满足《山东省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 596-2020)表1二级标准限值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 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限值后回用于敬老院绿化。同时应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加强对厂区内污水收集管道、沉淀池、危废间等的防渗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3、选用低噪设备,采用密闭式或选用较好的隔声材料,在平面布置上,将高噪声的机泵布置在远离厂界的区域,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交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产中若发现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仍按危废管理规定处理处置。一般固废处置方案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处置方案应满足危险废物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修改单标准。
5、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急防范措施分为三级防控体系,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6、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在工程开工前、建设过程中、建成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项目建设完成后,须按规定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项目应按照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
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应当重新审核。
六、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送相关部门,并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
莒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