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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顺康禽类养殖有限公司标准肉鸡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来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打印

山东顺康禽类养殖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山东顺康禽类养殖有限公司标准肉鸡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符合我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的相关要求,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以及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你单位要严格落实相关承诺事项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申领排污许可证及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你单位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本批复及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莒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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