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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6月份及上半年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情况
2016年6月,省控重点河流COD平均浓度为26.4 mg/L,同比基本持平;氨氮平均浓度为0.73 mg/L,同比反弹17.9%。除海河流域外,其余流域均出现一定反弹。其中小清河流域氨氮反弹情况相对严重。全省17市中,COD平均浓度最低的是泰安市,为15.8 mg/L,最高的是潍坊市,为39.2 mg/L;5个市COD平均浓度同比改善,临沂市改善幅度最大,为30.1%;12个市同比恶化,威海市恶化幅度最大,为51.1%。氨氮平均浓度最低的是莱芜市,为0.07 mg/L;最高的是济南市,为1.49 mg/L;8个市氨氮平均浓度同比改善,青岛市改善幅度最大,为76.1%;9个市同比恶化,日照市恶化幅度最大,为503.5%。
上半年,省控重点河流COD平均浓度为24.2mg/L,同比改善4.7%;氨氮平均浓度为0.87mg/L,同比改善21.9%。从四大流域水质情况看,淮河流域COD、氨氮稳步改善,特别是氨氮浓度均值已达到地表水Ⅱ类(氨氮浓度≤0.5mg/L);海河流域COD和氨氮浓度分别下降了22.6%和59.8%,同比出现较大幅度改善;半岛流域第1季度氨氮浓度同比持平,但上半年COD和氨氮浓度均有近12%的下降,已出现改善趋势;小清河COD和氨氮浓度同比分别下降了5.5%和24.7%,改善幅度也较为明显。全省17市中,COD平均浓度最低的是枣庄市,为15.1mg/L;最高的是东营市,为38.3mg/L。青岛、东营、淄博、日照、德州、滨州、临沂、聊城、烟台、枣庄、泰安等11个市COD平均浓度同比改善,青岛市改善幅度最大,为30.5%;6个市同比恶化,济南市恶化幅度最大,为17.4%。氨氮平均浓度最低的是莱芜市,为0.15mg/L;最高的是潍坊市,为2.18mg/L。青岛、东营、德州、淄博、滨州、聊城、威海、济宁、烟台、枣庄、济南等11个市氨氮平均浓度同比改善,青岛市改善幅度最大,为76.0%;6个市同比恶化,菏泽市恶化幅度最大,为126.9%。
(二)省控重点河流消除劣五类水体工作情况
2016年6月,按照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五类标准(主要指标COD≤40mg/L,氨氮≤2mg/L)评价,全省参与评价的100个断面中,除断流和河道整治的18个断面外,有77个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五类标准,占总数的77.0%;5个断面水质劣于五类,较去年同期减少3个,较上月减少4个。17市中,有5个市存在劣五类水体,其中滨州、日照、济南、枣庄、东营各1个。从上半年总体情况看,全省共先后出现45次断面月均浓度劣于五类的情况。从分布情况来看,主要集中在小清河(40.0%)及海河流域(31.1%),半岛流域及淮河流域较少。全省17市中,共有10个市出现超标情况,其中东营(12次)、滨州(11次)两市超标次数占全省的一半左右。
(三)主要工作进展
1、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报请省政府正式印发了《山东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对“水十条”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逐一进行了分解和落实,明确了省直部门的责任分工。从省政府层面建立了“水十条”贯彻落实联席会议制度;指导各市编制市级贯彻落实“水十条”的工作方案,同时组织各市以实现断面水质达标、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总体目标,编制了河流《水质达标方案》和《水质保障方案》并加快落实。组织起草了《山东省十大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关于取缔关停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企业的指导意见》,拟于近期印发各市组织实施。
2、巩固提升省控河流基本消除劣五类水体工作成果。一是继续打好环保“组合拳”,定期开展独立调查和重点督查,针对部分断面长期超标问题强化督查督办,要求责任地区政府和相关部门采取强有力措施,限期解决,对水污染问题较为突出的5个县(市、区)实施涉水建设项目区域限批。二是研究确定了达标边缘断面管理限值(COD≤35mg/L/氨氮≤1.8mg/L),并将省控河流水质超过该标准的情况纳入环境安全应急管理范围,严格落实“超标即应急”管理机制,确保断面超标问题及时得到处置。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坚持每月以简报形式向省、市党委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通报巩固省控河流消除劣五类水体工作进展情况,并通过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官方网站等方式向社会进行公开,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3、大力开展突出水环境问题专项整治。一是以河流断面水质达标情况、城市建成区污水直排环境问题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为重点,组织开展了全省整治突出水环境问题“细排查、严整治”专项行动,对发现的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二是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的通知》,进一步加强现有水源地的保护与管理,依法清理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三是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长期不达标断面、重点污水处理厂及入网企业纳入2016年度全省环保专项行动检查范围,组织对各市环保工作进行暗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向当地政府逐一反馈,督促地方继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确保环境安全。
4、强化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水质安全保障。一是加强调水沿线安全防控,建立完善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四项机制,组织对沿线近期断面水质不稳定的重点区域进行了排查,督促有关地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解决检查发现的畜禽养殖、污水直排、土小企业等问题。二是以南水北调沿线水质安全保障为重点,编制实施《南水北调东线及重要饮用水水源水质保障专项行动计划》,并结合国家“十三五”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以输水干线水质全指标稳定达标为核心,围绕“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加快提炼治污项目。三是开展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调水期间的水质加密监测,从监测结果看,按照国家确定的指标评价,我省16个输水干线测点水质均达到地表水三类标准,33个支流测点中,除5个断流外,均达到国家确定的水质目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