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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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2020年消费扶贫助力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社会扶贫相关方案)

来源: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打印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2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9125号)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进一步拉动消费扶贫,促进精准脱贫,结合莒南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以购买全县具有带贫益贫功能的扶贫产业经营主体和贫困村、贫困群众农产品及服务为主要内容,最大程度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拓宽扶贫产品销售渠道,提升扶贫产品供应水平和质量,打通扶贫产品在生产、流通、销售等各环节制约贫困群众脱贫的堵点、难点,畅通产销“最后一公里”。

二、工作措施

(一)品牌助销。要创建品牌,重点镇要依托特色资源,积极开展商标注册和“三品一标”认证等。要注重品质,在扶贫产品生产、加工、制作等过程中,强化质量安全监管,确保符合相关产品质量标准,保障消费扶贫的可持续性。

(二)开展扶贫产品认定工作。严格按照山东省扶贫产品认定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的原则,申请认定产品,符合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相关标准,确保扶贫产品质量合格、价格合理、带贫真实。

(三)超市直销。引导县内乐尚、开元等大型超市及其便民店积极对接重点镇、贫困村以及从事生产、加工扶贫产品的企业,通过免费提供场地和服务的方式,帮助销售扶贫产品。同时,在超市内设立专架,进行挂牌销售,畅通超市消费扶贫献爱心渠道。

(四)企业代销。鼓励县内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针对重点镇和贫困村发展订单农业,提高扶贫农产品的订单销售水平。

(五)开展扶贫协作地区产品专项消费行动。严格按照《2020年临沂城口消费扶贫工作方案》(临协作支援办〔2020〕5号)要求,结合9月份全国消费扶贫月,全面完成2020年临沂市与城口县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任务目标。

(六)单位购销。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结对帮扶干部等发挥帮扶队伍思路宽、渠道多等优势,鼓励帮扶单位、帮扶干部带头帮扶贫困户的扶贫产品,为帮扶对象产品代言,向朋友圈、亲朋好友推荐产品。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在春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采购扶贫产品为干部职工发放福利。

(七)抗灾减灾。全力开展灾害救助工作,在引导受灾贫困户开展生产生活自救的同时,积极为受灾贫困户争取各级救灾、救济物资及资金。县委、县政府为全县脱贫享受政策户每户采购生活必需品,确保贫困户不“因灾致贫、因灾返贫”。

三、保障机制

(一)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对消费扶贫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及时跟踪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推动消费扶贫深入开展。

(二)加强宣传推广。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社会推介扶贫产品。宣传推广消费扶贫工作中涌现出来的经验做法、先进典型,着力营造浓厚氛围。

(三)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扶贫产品认定管理工作,从源头保证扶贫产品认定;并加强对扶贫产品质量、价格和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带贫成效等的监督,确保消费扶贫实效。

莒南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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