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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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

来源: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打印

贫困是各种问题的反映,扶贫是解决问题的过程,脱贫是真抓实干的成果。贫困之冰,非一日之寒;破冰之功,非一春之暖。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成败在后三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研究出台了我省《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了今后三年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时间安排,是今后三年脱贫攻坚的任务书、行军表、路线图。

第一,后三年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

今后三年打赢脱贫攻坚战,坚持精准方略,坚持标准质量,聚焦解决“两不愁三保障”,既不降低标准影响质量,也不提高标准吊高胃口,推动扶贫开发工作步步深入、扎实推进、提质增效。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政策延续到2020年。

2018年,基本完成17.2万省扶贫标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其中国家扶贫标准贫困人口8.1万),巩固253.1万已脱贫享受政策人口的脱贫成果;7005个建档立卡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中尚未退出的68个村全部退出;2000个省扶贫工作重点村贫困人口基本脱贫,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村貌整治力度。

2019年,着力巩固提升脱贫成果,逐步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加快推进2000个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延伸。

2020年,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消除绝对贫困;20个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市、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完成黄河滩区居民迁建任务。

为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每年开展一次考核评估,督促任务落实。2019年年底,各市组织开展脱贫攻坚以来工作成效自查评估,向省委、省政府提交情况报告;2020年上半年,根据自查评估情况进行整改提升;2020年下半年,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对各市进行全面评估验收。2020年年底,省委、省政府向党中央、国务院专题报告。

第二,后三年脱贫攻坚的主要举措

《实施意见》每一条举措都是真招硬招,每一项政策都有真金白银。后三年,脱贫攻坚思路举措从注重全面推进向更加注重深度贫困地区攻坚转变,从注重减贫进度向更加注重脱贫质量转变,从开发式扶贫为主向开发式与保障性扶贫并重转变。

一是聚焦深度贫困地区集中攻坚。抓好省委、省政府推进深度贫困地区精准脱贫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支持菏泽和临沂2个市、20个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市、区)、200个重点扶持乡镇、2000个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和黄河滩区如期完成脱贫任务。2018年基本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后,上述区域作为全省巩固提升的重点区域。各市、县(市、区)综合确定各自的深度贫困区域和巩固提升重点区域,作为今后三年工作重点。

二是提升特色产业发展水平。产业扶贫是脱贫攻坚的根本之策。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发展够持续发挥效益的产业,鼓励以乡镇为单位统筹实施域内各村产业扶贫项目,推动产业发展由小散弱向适度规模转变,提高质量效益和抗风险能力。“产业扶贫”不能搞成“产业济贫”,要建立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把贫困群众纳入产业化经营链条,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

三是全面落实“三保障”措施。在健康扶贫方面,主要是降低贫困人口就医负担,发挥各项医疗保障政策叠加效应。继续为未脱贫和已脱贫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人口购买扶贫特惠保险。对建档立卡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诊断、复核诊断及评估,使建档立卡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得到有效救治。

在教育扶贫方面,主要确保贫困家庭孩子有学上,上得起学,不辍学。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资助政策,实现应助尽助、精准资助。

在住房安全方面,采取宜固则固、宜建则建、宜养则养、宜租则租、宜保则保等方式,2018年下半年完成2.3万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2018年年底前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全部搬迁入住,基本实现脱贫;2019—2020年,加强后续产业发展和转移就业,确保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

四是综合实施保障性扶贫。对特殊贫困群体脱贫,重点是综合各类保障救助措施,把社会保障的底兜实兜严,不漏一人。建立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主体,以社会帮扶、社工助力为辅助的综合保障体系,兜住特殊贫困群体基本生活。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鼓励各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邻里互助、实物供给等方式,为贫困老年人、贫困残疾人提供日常护理照料。坚持居家照料和集中供养相结合,到2020年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50%以上。扎实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对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实现基本康复服务全覆盖。

五是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通过盘活集体资产资源、提供社会服务、开展租赁业务、量化资产收益等,拓宽村级集体经济增收渠道,到2020年,消除省扶贫工作重点村集体经济空壳村。

六是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开展扶贫扶志行动,鼓励各地探索建立脱贫激励机制,引导贫困群众通过自身劳动脱贫,形成脱贫光荣良好导向。改进帮扶方式,采取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方式,组织动员贫困群众参与扶贫项目实施,营造有劳才有得、多劳多得的氛围,防止政策养懒汉。

七是巩固深化大扶贫格局。继续深化省内“6+6”扶贫协作。落实国有企业责任,2018—2020年,省属企业捐赠不少于1亿元支持脱贫攻坚和黄河滩区居民迁建。继续推进民营企业“千企帮千村”脱贫攻坚行动,开展“金晖助老—青春扶贫志愿者行动”。发挥省扶贫开发基金会作用,募集社会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动员和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

八是建立扶贫开发长效机制。既要抓好“后三年”又要着眼“三年后”,认真总结脱贫攻坚好的经验做法,形成扶贫开发长效机制。脱贫攻坚期内,对已脱贫享受政策人口继续给予帮扶,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建立脱贫成效巩固提升监测机制,对脱贫户实施跟踪和动态监测,及时了解脱贫后生产生活情况,返贫的及时纳入帮扶。

第三,完善考核监督评估机制,确保后三年脱贫攻坚成效。

继续实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制度,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做好对下一级党委和政府及本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改进省市两级对县及县以下扶贫工作考核,原则上每年对县的考核不超过2次,加强对县委书记的工作考核,注重发挥考核的正向激励作用。完善对市级党委和政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考核评估方式,扭住“两不愁三保障”核心标准,聚焦脱贫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对全省脱贫攻坚工作进行精准监测、评估验收。突出对乡级党委和政府的考核,重点考核评估动态管理、项目实施、资金运行等工作落实情况和脱贫实效,倒逼责任落实、真抓实干。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格兑现奖惩,对好的给予表扬奖励,对差的约谈整改,对违纪违规的严肃查处。改进约谈方式,开展常态化约谈,发现问题随时约谈。

第四,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用作风攻坚战保障脱贫攻坚战。

认真抓好扶贫领域中央巡视发现问题整改,统筹推进省委巡视发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完善扶贫领域监督联动机制,强化纪检监察、审计、扶贫问题线索沟通共享。把每年第二季度作为“问题整改落实季”,对发现的问题逐级逐部门建立台账、整改销号。分级分类开展扶贫干部教育培训,2019年年底前实现教育培训全员覆盖。

第五,强化各级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加强对脱贫攻坚的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格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坚持省负总责、市抓推进、县乡抓落实工作机制,实行五级书记抓,明确责任、尽锐出战、狠抓实效。市委、市政府重在抓推进,做好上下衔接,分类指导、督促落实,每年向省委、省政府报告扶贫脱贫进展情况;县乡重在抓落实,做好动态调整、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保证质量等工作,推动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对脱真贫、真脱贫负责。

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增强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亲力亲为抓部署、搞督导、促落实。20个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市、区)党政正职每个月至少要有5个工作日用于扶贫。实施遍访贫困对象行动,省领导同志联系指导20个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市、区),市委书记遍访脱贫任务比较重的乡镇,县(市、区)委书记遍访扶贫工作重点村,乡镇党委书记和村党组织书记遍访贫困户。

突出乡级党委和政府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强化对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和贫困人口识别、扶持、退出的直接责任,逐村逐户制定脱贫实施计划,组织因地制宜实施扶贫项目,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监管,带动村级履行责任,做到扶贫到户、责任到人,稳定脱贫。

进一步压实部门扶贫责任,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本实施意见,完善配套政策举措,制定三年行动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

第六,建立正向激励机制,激发干部脱贫攻坚积极性。

基层是脱贫攻坚的主战场,基层干部的精气神就是脱贫攻坚的成色。坚持在脱贫攻坚一线考察干部,把脱贫攻坚实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如期完成任务且表现突出的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市、区)党政正职应适时予以重用,对在脱贫攻坚中工作出色、表现优秀的扶贫干部、基层干部注重提拔使用。对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的县乡干部要落实津补贴等政策,改善工作条件。对在脱贫攻坚中因公牺牲的干部和基层党员的家属及时给予抚恤,长期帮扶慰问。落实国家扶贫荣誉制度,对在脱贫攻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来源: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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