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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2017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监管意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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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程序,加大资金监管力度,保证资金使用效益,特制订《关于加强2017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监管的意见》,现予以公告,公告期7天,如有异议,请从即日起7日内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县财政局提出意见。

监督电话:县扶贫办 7228208

县财政局 7212402

附:《关于加强2017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监管的意见》

莒南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21日

附件【关于加强2017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监管的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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