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莒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程序,加大资金监管力度,保证资金使用效益,特制订《关于加强2017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监管的意见》,现予以公告,公告期7天,如有异议,请从即日起7日内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县财政局提出意见。
监督电话:县扶贫办 7228208
县财政局 7212402
附:《关于加强2017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监管的意见》
莒南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21日
附件【关于加强2017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监管的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