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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进全县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的,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临沂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部署要求,现就各部门、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并推动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出如下倡议:
一、掌握垃圾分类知识,争当宣传员。积极行动起来,从主动学习垃圾分类知识入手,正确掌握垃圾分类方法,牢固树立垃圾分类意识,不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一要学会政策要求,通过认真学习国家和省市推进垃圾分类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充分理解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二要学会分类知识,并在实践中积极加以运用;三要学会教育宣传,通过行为示范、科普宣讲等方式,广泛传播垃圾分类相关知识,让垃圾分类深入人心。
二、带头养成良好习惯,争当引领员。思想决定行动,行动养成习惯。一要带头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良好生活习惯,把文明意识、环保观念传播给身边的每一个人,长期坚持,形成自觉;二要带头践行绿色办公、低碳消费,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从源头实现垃圾减量;三要带头遵从垃圾分类规则,不嫌麻烦,不怕受累,按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分门别类,严格按要求进行投放运输处置。
三、敢于担当社会责任,争当督导员。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要不断强化责任意识,主动作为,敢于担当。一要敢于劝导和抵制一次性用品的过度使用以及垃圾过量产生等浪费现象;二要敢于批评制止垃圾乱丢乱扔、混装不分类、不按要求投放等不良行为;三要敢于监督垃圾分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家庭及社区,努力以实际行动维护垃圾分类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
垃圾分类,利国利民,看似小事情,实则大文明。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身体力行,久久为功,为推进垃圾分类尽一份心,出一份力,为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