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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城环委副主任委员宇向东带领检查组对我县《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一兵,县委副书记、县长厉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武玉生等市县领导陪同检查。
检查组实地检查了栗王景区、茶溪川茶研究所、观佛台等现场,围绕检查重点,采取实地查看、现场交流等方式,深入了解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检查组对我县风景名胜区工作及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给予充分肯定。
检查组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条例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进一步梳理和明确法定职责,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通力合作、凝聚合力,实现风景名胜区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要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确保条例规定落实到位,不断提升风景名胜区治理能力和管理效能,推进风景名胜区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