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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莒南县医保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3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莒南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主要包括六部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莒南县政府门户网站“莒南县人民政府”(www.jun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莒南县医保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莒南县城区北城新区政务中心7楼726室;邮编:276600;电话:0539-7223699;公务邮箱:jnxybj@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医保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政府信息公开为抓手,深入推进公平医保、阳光医保建设。
1.不断优化公开内容。2023年,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36条。其中,政策规章信息8条、行政权力信息9条,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条、重点领域信息49条、部门公告信息23条、业务动态信息32条、其他信息14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十一)项规定,在政府网站公开执法主体清单、执法机构清单、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清单、行政处罚信息和行政执法年度报告等内容。
2.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2023年,县医保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3件,较2022年增加3件,申请人为自然人,均按照流程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申请人。为更好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县医保局安排1人专门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每天定时查看来信来件,确保依申请公开信件不漏一件、限时办结。
3.强化信息发布管理。对公开信息进行严格审核与把关,建立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强化信息保密审查,所有需要公开信息均填写《信息发布审批单》,经科室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审核后发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4.积极发挥平台作用。为确保医保民生职能充分发挥,县医保局定期将医保基金使用、医疗救助、长护险评估结果等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参保群众监督,确保医保基金使用公开、透明。紧密结合医保工作实际,认真践行网上群众路线,以政策宣传为主线,积极发挥“莒南医保”微信公众号宣传推动作用。利用微信公众号积极转发上级安排的信息,转发率100%,及时向参保群众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
5.提升信息公开能力。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抓总,分管负责人抓细,经办人员抓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医保能力提升培训计划,安排专人对全体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1次,局办公室从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公开周期等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开展自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信息公开不全面、公开时间不及时、公开形式不够丰富等问题;二是政务新媒体管理力度有待加强,有时出现超期更新现象。
2.改进措施。一是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二是严格落实责任。对照科室职责,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2023年,县医保局不涉及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3年,县医保局严格按照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县医保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0件,按时答复并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4.在政务公开方面的创新情况。
2023年,县医保局充分利用新媒体宣传作用,结合医保职能发挥,拍摄医保政策宣传视频11个,定期在“莒南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累计点击播放10万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