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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县相关文件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一)主动公开详细准确。2023年以来莒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工作要求,一是在决策公开中,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二是在执行和结果公开中,加大以公开促落实、促效果,2023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9条,其中政策文件3条,机构职能信息1条,规划计划信息1条,财政信息4条,建议提案公开2条,行业执法公示信息8条,稳岗就业信息6条,部门公告公示信息2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部门动态类信息51条。公众号推送信息204条。1条经验做法类信息被市级转发推广。
(二)依申请公开规范高效。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做好群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工作。2023年,我单位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较2022年增长1件,未产生因信息公开引起的问题。
(三)政府信息管理稳步有序。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按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根据各科室职责分工,明确信息报送,确定专人负责按时公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对公开发布信息多重审核把关,排除泄密隐患和风险。构建多样化公开渠道,多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多维度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补充、完善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保障,定期更新退役军人政务公开栏目。同时及时更新线下政务公开专栏,结合热点问题,张贴宣传单,即时公布政务公开工作,努力实现展示与服务、线上和线下的有机融合,切实提升退役军人的认可度和获得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统筹推进。定期做好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相关板块的信息发布维护工作,认真编制调整、规范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及时发布政策文件、回应关切等内容。加大政务新媒体建设力度,对单位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强日常发布和审核力度,推动公开渠道多样化。
(五)监督保障体系日益完善。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充实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为政务公开的具体工作机构,配备专门人员负责部门政务信息日常公开工作,实现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常态化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制定培训计划,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按照《条例》要求,落实信息内容审核发布制度,规范各项流程操作,局办公室加强对各科室日常业务指导和工作交流。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体系,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统计表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支持帮助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离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的部门动态信息有一定的滞后性,公开的部门培训类信息要素不够全面,对公开的规范格式掌握不准确,公开的工作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情况。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政务公开工作中的不足做到有的放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推进政务公开的目标要求,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做到信息及时发布。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熟练度,掌握各个模块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提升工作质效。三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内容的审核把关,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内容的准确性、规范性,降低退回修改频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2023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公开工作机制。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提升公开工作质效。三是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内容准确无误。
3.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莒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到政协委员提案1件,办理1件,因涉及数据保密,未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收到人大代表建议0件。为切实做好本年度政协委员提案和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我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莒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以政务信息公开为抓手,在深化就业政策宣传、招聘信息公开、技能培训专业推介方面持续发力,为退役军人送政策、送培训、送岗位,助力退役军人对口就业,有效发挥政务公开作用。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信息均已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数据真实有效,确保群众能够第一时间了解掌握信息公开情况。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7.其他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