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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发挥信息公开的监督约束作用。
(一)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
2022年,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591条。县政府网站138条,部门文件5条,决策预公开3条,机构职能信息4条,行政执法公示58条,污染防治监管信息29条,环境质量39条;政务微博、微信1453条。同时,还及时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文件、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等信息。
(二)依法依规开展依申请公开。
2022年,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与2021年相比数量无变化。
(三)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制度。
1、健全机构,强化领导。调整完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各科室、中队、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的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办公室为牵头科室,负责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督促局各科室、中队、局属各单位落实上级交办的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2、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政务信息公开保障。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修定完善《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信息公开指南》。
(四)严格落实平台建设责任。
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平台作用,“莒南生态环境”“莒南县环境保护”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围绕我县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全方位、多角度宣传生态文明理念和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不断拓展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渠道,有效促进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实行二级审核制,按照“谁报送、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保密审查。
(五)强化监督保障。
进一步完善信息工作制度,加强信息公开责任落实,主要负责人专门研究部署,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落实,设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全年组织局中层以上同志进行6次集中培训活动,培训内容涵盖政务公开、政府网站等内容。落实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统计表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还有差距。一是专业能力不强,从事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对各项制度学习不够系统全面。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够多样,多数信息通过门户网站和微信客户端进行公开,对新出现的抖音等载体形式利用较少。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加强组织保障,完善拓展公开载体,加强新媒体运用。按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做好主动公开信息发布,严格按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严格按照《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莒南县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各项要求,按时完成了部门信箱、依申请公开、政协提案回复等政务公开工作。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共收到人大建议0件,政协提案0件。
(四)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做法;
无。
(五)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莒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联系(地址:莒南县新建路241号;邮编:276600;电话:0539–7212693。
(六)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2022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本年度没有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