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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2文件要求,由莒南县统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在莒南政府网站(http://junan.gov.cn/)上刊登,文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22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莒南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莒南县城区滨海路429号,联系电话:0539-7210242;公务邮箱:jnxtjj@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统计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2年莒南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主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公开机制,切实保障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本年度,县统计局主动公开信息共计95条,主要涉及机构职能、政策解读、统计数据、业务动态、重点领域信息等。其中机构职能10条,占比为10.5%;政策解读9条,占比为9.5%;统计数据15条,占比为15.8%;业务动态41条,占比为43.2%;重点领域信息5条,占比为5.3%。其他信息15条,占比为15.8%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县统计局收到依申请公开需求1条,内容为关于“1978-2021年莒南县(含临港区)历年地区生产总值”,统计局给予及时答复。
(三)信息发布管理情况
县统计局在莒南政府网政务公开栏中开设统计政务公开专栏,作为政务信息发布主要渠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信息上传审批发布制度,制定了《莒南县统计局信息公开审批表》,要求所有上网信息须经科室负责人核稿把关,报经分管局长审核签批后,由信息股专人上网发布。将政务信息工作纳入年度个人综合考核重要内容,每季度对信息撰写情况进行通报,计入年终考评。
一是提高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有关要求,县统计局制定了严格的信息审核发布工作制度。信息撰写完成后由科室负责先审核再交分管领导审核把关(重点审核语言严谨性、规范性,数据的正确性)签发后方可上传发布,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完善、无异议。
二是加强信息发布,提高服务水平。在政府网站统计数据栏目及时发布2022年《统计手册》各月度数据电子版、《2021年莒南县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2统计年鉴》,并对每个月对全县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解读。及时公布了2021年莒南县经济运行情况(生产总值)和2022年一季度、上半年和前三季度生产总值完成情况,满足了各界对关切数据的需求。积极参与政府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工作,提高统计数据服务公众水平,2022年共向县大数据局提供了24条公开目录。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建立健全网站日常管理制度,认真落实网站信息加载管理审批制度,进一步提升网络信息安全保障水平。县统计局把莒南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统计信息重要公开平台,本着“应公开、尽公开”的工作原则,第一时间发布社会关切的统计月度数据、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等有关全县经济运行情况数据资料。对于重点领域中的县统计局部门预决算按县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发布。对统计业务工作动态信息保证72小时内发布,让公众能及时了解统计领域相关信息,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发挥公众的监督权。
(五)完善监督保障机制
及时调整县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建立局政务公开工作协调小组,组织3次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协调会,针对县政府公开办公室反馈的问题抓好整改落实。积极参加县政府召开的政务信息公开培训会议,主动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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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作数量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有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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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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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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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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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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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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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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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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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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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年度,县统计局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条,并进行及时处理。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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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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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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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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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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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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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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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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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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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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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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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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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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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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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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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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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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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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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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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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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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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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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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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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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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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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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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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县统计局围绕县委县府中心工作,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
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存在一人多岗,业务能力还待提高。
问题改进措施:
2023年,县统计局将按时按照县政府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新《中条例》,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一是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二是充实工作人员力量,加强学习和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做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2年度县统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2022年度县统计局未收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
3、2022年度县统计局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4、2022年度县统计局无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5、2022年度县统计局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6、政务公开创新情况。为提高政务公开时效性和服务质量,形成了办公室总牵头、和专业科室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内容及办理要求,规范办理流程,明确办理标准,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莒南县统计局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