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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莒南县司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和《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主要包括六部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莒南县政府门户网站“莒南县人民政府”(www.jun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莒南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莒南县城区北城新区政务中心5楼507室;邮编:276600;电话:0539-7212451;公务邮箱:jnxsfj@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府办政务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县司法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微博、微信及时更新公开的内容。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531条。主要包括政策和文件解读、会议公开、决策预公开、规划计划、业务动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公示、优化服务、重大决策及部署、建议提案公开、财政信息、政务公开组织管理、政务新媒体微博公开政府信息等,其中政策文件解读信息17条,占比3.20%;工作业务动态信息77条,占比14.50%;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275条,占比51.79%。今年共解读本部门文件6件,解读上级政策文件13件。加大部门会议公开力度,2021年共公开部门会议19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县司法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同时,也未收到行政复议和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完善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对政务信息进行规范管理。及时发布本领域上级和本部门政策法规,对本部门重要政策文件进行深度解读。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力度,加强和规范政务信息公开流程,在利用现有网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上,积极运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务服务管理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门户网站“主阵地”建设,及时维护好网站各相关栏目。配合县府办政务公开办做好牵头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公示等栏目的调度、维护工作。明确“莒南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功能定位,“莒南司法行政”公众号2021年发布272条信息。以内容建设为基础,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根据领导分工调整及时更新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协调调度,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二是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2021年,组织政务公开专题培训3次。三是健全督查考核机制。每月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台账,及时调度各责任科室任务完成情况,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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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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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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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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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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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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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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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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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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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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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统计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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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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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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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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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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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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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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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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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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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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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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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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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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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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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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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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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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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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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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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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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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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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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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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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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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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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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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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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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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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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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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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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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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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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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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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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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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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服务信息制度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在公开信息平台建设、公开信息内容、公开信息及时性等方面还存在不足;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还需加强,各科室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协调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政策解读的信息发布量数量和政策解读的效果有待加强,民生领域是群众关切的领域,对相关政策的针对性解读较少,包括图片音视频解读材料和向社会征求意见收集情况及采纳情况等。
(二)整改情况
2022年我局将深化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巩固好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成果,努力做好以下几点: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的突破;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能力;三是提高各科室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形成全体人员齐抓共管的局面;四是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干部学习政务公开内容,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和广大干部职工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1年,我局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二)2021年,我局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县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始终把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作为增强依法行政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服务群众的一个重要抓手,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二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有关制度,明确具体工作任务,确保政务公开相关环节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三是明确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县司法局制定的重大决策、发展规划、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除依法需要保密的都及时公开。四是按照公文公开属性认定的有关要求,对拟制公文明确公开属性,应公开的及时公开。五是丰富公开方式,利用单位公告版和会议室电子显示屏等载体,适时公开重要工作事项,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三)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2021年,我局共收到县人大代表建议提案2件,县政协委员提案5件,均及时办理并在县政府网站上公开办理情况。
(四)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一是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规范公开工作流程,保证公开机制充分发挥作用。二是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不断丰富灵活多样的传媒载体,探索行之有效的公开方式。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网站更新维护,在办公区域明显位置设立公开栏,及时发布公开的相关信息,方便公众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