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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莒南县民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1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莒南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组成。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莒南县政府门户网站“莒南县人民政府”(www.jun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莒南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莒南县黄海西路16号308室;邮编:276600;电话:0539-7317366;公务邮箱:jnxmzj@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服务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优化公开平台、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全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让公开成为常态、透明成为自觉,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促进依法行政。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通过县政府官方网站公开部门信息情况。发挥县政府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加大网站建设与维护力度,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利民的服务原则,围绕民政业务职能,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发布工作。2021年度,县民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8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政策文件类信息14条,政策解读2条,机构职能信息4条,年度计划总结2条,会议信息4条,财政信息5条,行政权力信息3条,建议提案公开7条,重点领域信息229条,组织管理信息7条,部门公告信息10条,业务动态36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其他类信息4条。
二是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情况。2021年县民政局在县政府网站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229条,主要涉及行政执法公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公共监管信息等重点领域。其中,行政执法公式公布信息9条;社会救助公布各项清单类信息94条;社会福利公布清单类信息24条;养老服务公布各项清单类信息57条;公共监管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莒南县民政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起。
(三)政府信息发布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彻落实政务公开管理责任制,及时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学习,积极转变思想。按照相关制度规定,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审核制度,各业务科室定期梳理工作中涉及公众应当知晓的相关信息并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整理完善报局领导审定后按要求统一发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准确性。
(四)年度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县民政局坚持把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单位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加快推动互联网与民政业务深度融合,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做好政务新媒体信息更新,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县民政局于2021年4月开通“莒南民政”微信公众号,及时进行内容更新,全年度共发布信息94条,发布内容格式排版规范,不存在错别字、敏感信息,政治名词表述 准确。2021年度,县民政局本着“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主动公开信息共计328条,保证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发挥县政府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
(五)监督保障机制建设情况
2021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全面推进政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指导、监督检查制度落实、督促做好主动公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不当或保密审查机构未履行保密审查职责而引起的失泄密情况。设有现场投诉、电话投诉、传真投诉、邮箱投诉等投诉渠道,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方便群众投诉。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综合负责政务公开总体事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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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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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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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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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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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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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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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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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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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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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统计表
本年度,县民政局共收到0件自然人依申请公开信息,较去年减少2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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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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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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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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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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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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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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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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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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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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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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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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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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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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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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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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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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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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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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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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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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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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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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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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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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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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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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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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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部工作制度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研究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
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落实2022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不断深化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和梳理,持续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继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
(一)加大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坚持“以民为本”的公开策略,强化信息公开及时性,注重信息公开时效性,实现信息公开的常态化。不断加大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研究部署力度,压实工作责任。
(二)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发布力度。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准则促进规范化建设。加大对政务公开内容进行细化梳理,加大民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增强政务透明度。
(三)加强政务公开学习教育和培训。加大学习培训工作力度。将政务公开法律法规、文件会议精神等纳入到干部职工重点学习内容,逐步提高政务公开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县民政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5件,6件办理结果已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