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莒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本报告由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根据全县1个开发区、12个镇街、61个县政府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13个国家省市属驻莒南单位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组成,并附相关统计报表。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概述
2014年,全县各级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指导精神和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完善体制机制建设,重点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考核,有力的促进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2014年,全县进一步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及时调整和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组成部门、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各镇街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县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牌子,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县各镇街和县直单位都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同时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务,从而使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各类政府信息能及时、全面、准确公开。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原则,认真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一是在信息公开准备阶段,对政府信息由近及远进行梳理,明确信息的公开属性,将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二是在信息发布阶段,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认真编写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人应在公开信息前,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真实性审查,不得发布未经审查的政府信息。三是在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按照依申请受理程序和我国现行保密有关法律法规。属于可以公开的内容及时予以公开,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四是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各镇街、县直各单位的年终考核工作,制定政府信息考核评估办法,把平时的测评分和年终考评分按一定比例作为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数,进行统计排名。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加强政策解读工作,重要政策、法规出台后,通过政府网站、报纸、印发明白纸等多种方式做好科学解读,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2014年围绕社保、医保、招生、就业保障等重点领域多渠道发布了政策解读。同时,加强信息主动发布,正面引导舆论,密切关注重要热点政务舆情,通过微博微信、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及时发布权威消息、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政民互动交流,进一步完善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县长信箱、行风热线等社情民意收集、反馈渠道。2014年,举办行风在线访谈活动300多次。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临政办发〔2014〕31号精神,结合我县各项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莒南政办发〔2014〕87号),对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详细分工,明确了责任部门,确保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推进。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增加公开频次,拓展公开深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工作不断加强。莒南县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对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都在政府网站等载体上予以公开。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进行科学解读、阐释,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制作网站专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
(二)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全面推进。一是清理审批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开。县编办牵头对2013年以来省、市取消下放的125项行政许可事项批事项与相关部门单位进行衔接落实。经过部门自查上报、编办审核反馈、单位整改再报等工作程序,形成了《县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初稿》,共清理出县36个部门单位正在实施的278项行政许可事项,目前,已将《县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初稿》返回相关部门单位,公开征求意见,同时上报了市编办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将对社会公布。
二是推行行政权力清单信息公开工作。县政府召开了全县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印发了《莒南县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和《全县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业务辅导材料》,对全县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时间安排和组织实施作了明确的规定。要求49个相关部门单位在自查基础上,列出权力清单上报县审改办;县审改办会同县法制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按照“三上三下”的工作流程进行合法性审查。
(三)实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时公布年度政府预算和决算,有针对性地完善了“三公”经费管理和使用方面的制度规定。一是按照“方向明确、过程可控、结果可查、易于监督”的原则,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对各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提出要求,明确公开范围和责任主体,细化公开内容,统一公开格式和公开时间。为了将预决算公开这项工作做好、做扎实,要求除涉密单位外必须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单位公示栏等形式进行预算信息公开,下属事业单位的预算信息必须在主管单位的门户网站公开。2014年8月底已按要求公开了39个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10月底公开了39个预算单位2013年度决算。
(四)持续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一是建立了征用土地、土地转让、矿业权等信息公开制度,方便公众查询相关信息。二是强化流转服务,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发布制度,搭建信息化服务平台。开辟了专门的“莒南县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网站,及时收集、整理、汇总土地流转供求信息,通过平台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登载宣传土地流转政策法规和流转动态。提供规范的合同范本、流转须知、价格指导、流转程序等服务。及时报道推介土地流转示范典型。三是深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按照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在征收范围内公开房屋征收决定、补偿奖励政策和标准,向被征收人公开征收房屋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情况,实行阳光征收。四是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加大公租房配租政策及实施情况公开力度。
五是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有关信息公开政策,不断拓宽采购公开渠道,规范采购行为,营造了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和市场环境,优质高效地完成了各项采购任务,降低了财政支出,实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凡是进入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的各类招投标信息,及时在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显示屏、临沂市政府采购网、莒南县政府门户网站、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等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和采购信息等,确保招投标、采购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可靠。政府采购公告、公示全部对社会公开公示,保证了采购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
六是建立了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专栏,实现项目审批、核准、监管、招标、投标等信息全面公开。我县于2011年成立莒南县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莒南县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同时根据市里的统一安排,我县建设开通了莒南县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与市平台进行了对接,确保信息能及时上报。
(五)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不断深化。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了“百件实事网站上办”专栏,内容涵盖教育服务、社保服务、就业服务、医疗卫生服务、交通服务、公用事业等领域,进一步加强与公众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力度。一是深化全县招生信息和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全县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职业教育招生,通过召集有关人员、学校校长、及教师召开座谈会,共同研究招生录取政策,有效保障了各阶段招生工作信息的公开透明。同时,通过行风热线、县政府门户网站、县教体局机关门户网站进一步扩大招生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向社会公布小学就近入学、小升初划片招生、初中学校招生、普通高中招收艺术体育类特长生、中考体育考试免试、特殊类考生加分资格等有关政策,加大了信息公开力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2013年部门决算和2014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在县教体局公开栏及各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栏中全面公开,公布监督电话,接受全社会监督。
二是认真落实推进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工作。首先建立科技项目信息公开制度。统一编发项目指南,公开受理项目申报,公示评审立项结果,推进科技项目在立项、验收、资金安排等方面进行信息公开。2014年,已统一编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莒南县科技创新专项计划的通知》,并在县科技局网站进行了发布,公开受理项目申报。邀请了市级专家对申报的县级科技项目进行了评审,县纪委全程参与并进行监督,下一步将在实地勘察的基础上,确定2014年县级科技项目,并予以公示。其次,完善科技经费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并实施科技经费管理和使用的追踪问效机制,指导和规范科技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分工负责;将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对科技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检查,加大对科技经费的监管力度,保证科技经费专款专用和公开透明。
三是加强了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要求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门诊和住院部显眼位置使用LED显示屏全天24小时滚动播放医院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病人对收费有异议时,必须为患者提供查询服务,做到让病人“高高兴兴看病,明明白白缴费”。同时在医院各显眼位置悬挂、张贴提示语和标识牌,在门诊、住院部大厅设立导医台,主动、热情为患者及其家属提供服务信息,耐心解答就医者提出的各种问题,给咨询者满意答复。截至目前,所有县乡医疗机构均做到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主动公开,且严格执行向患者提供每日住院费用清单等相关制度。
四是推进社会就业信息公开工作。县人社局不断公开促进就业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积极搭建就业服务平台,在县人社局网站建立个人求职、企业招聘、岗位查询栏目,主动公开公务员、事业单位考录、转移就业、劳务输转、社会保险等政府信息。通过政策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便于广大市民参与了解的方式进行了政策宣传和公开。2014年,在县政府网站、县人社局网站及莒南县广播电视台共公开发布招录信息50余条。
五是全面推进城乡低保标准、申请审批程序等信息公开。目前我县低保实行个人申请、村(居)评议推荐、镇(街道)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二榜公示、社会化发放的运行机制。个人申请低保的评议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不少于7天;镇(街)、经济开发区对申请低保信息的审核结果公示不少于7天。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低保信息将在其居住地张榜长期公示。
(六)不断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监管工作的基本制度,切实加强监管信息公开。一是加强环境信息公开。1、加快推进空气和水环境信息公开。实时发布地表水监测点监测数据和空气质量指数值,定期公布空气质量,建立了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信息定期公开制度。进一步做好大气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情况。2、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逐步全文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做到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环评办理流程及办事指南;在临沂市莒南县环境保护局官网对2家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进行了公示。3、及时主动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做好新时期环境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公开内容包括环境监测信息公开,环境审批与核查信息公开,违法排污企业和重点排污企业名单公开,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污染物排放、排污费征收情况信息公开,环境监察执法等信息。4、推进全县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和污染减排信息公开。每季度在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排污费征收公告在线填报平台公开我县5家国控企业排污费征收情况。在县环境保护局官网每日更新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废气、废水自动监控情况。
二是继续做好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建立了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和应急处置救援制度,加大了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法企业曝光力度。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制度,重新梳理、细化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事项,并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对属于公开的事项,进一步明确公开程序,减少流程环节,规范公开标准,提高公开实效,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法可查、有章可循、便于执行、公开及时。重点推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警、预报和预防信息工作机制,及时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和重大隐患预警信息,着力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覆盖面。进一步加大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力度,把生产安全事故基本情况、现场指挥、应急处置、现场救援、事故调查等更多、更全面、更细致地信息,及时告知社会公众,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在全县范围内的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依法依规将批复结案后的事故报告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作用,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新闻发布制度和重大事故快速报道机制,提高安全监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同时,进一步加强舆情引导和信息预判,密切跟踪舆情,及时发布正面信息,消除群众疑虑,正确引导舆论。2014年,全县无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是不断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重点做好了食品药品监管法制建设信息,以及药品、医疗器械、餐饮服务处罚专项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监管透明度。1、充分利用县政府网站、部门网站及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全面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依托“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五进”等载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县食药监、农业、工商、质监、畜牧、卫生等十多个食安委成员部门都在县政务中心设立了服务窗口,简化了办事程序,为群众提供了优质便捷的服务;在部门单位及人流量较多的社区、车站、广场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栏,定期或不定期向公众公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收到较好的公开效果。2、关注公众需求,回应大众关切。对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信息妥善做好公开工作,及时向公众公开发现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和重大事件,就过期食品、桶装饮用水、假冒法国进口葡萄酒等专项整治行动,通过网站、短信等形式向公众发布预警,提出科学建议,不断提升公众的健康消费理念;及时发布食品药品重点案件查处的工作动态信息,多次发布联手公安部门重点打击的大案要案情况,如联合整治大桶水、打击非法制售花生油案件等,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开通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和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及时听取民意,回应群众关切。3、创新工作思路,发挥网站主渠道作用。建立信息公开与行政处理手段并重的监管新模式,在各部门网站设立了“公示公告”、“违法行为曝光”等栏目,主动公开食品药品行政审批信息、专项行动等信息;加大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力度,以强有力的公开监督推进监管工作落实,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化手段在食品药品监管中的重要作用;加大法制建设信息公开,在县政府网站及部门网站开设“政策法规”栏目,全面公开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四是加快建设信用信息系统。由县发改局、人民银行莒南支行牵头,统筹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在信息采集、信息披露、信用评级、信用奖惩、征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管理等方面,依托现有信息管理系统对履行公共管理职能过程中产生的信用信息进行记录、完善、整合,加快建设本部门信用信息系统。按照“条块结合、属地服务、互联互通、互相交换”的原则和统一的信用信息基础标准、技术规范,建立莒南县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推动各部门、各单位信用信息系统与临沂市级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互联互通,逐步实现公共信用信息在全省、全国的交换和共享。
五、主动公开和平台建设
一是主动公开方面。全县各级各部门均在政府门户网站显著位置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及时更新公开的内容;2014年,全县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1000余条。其中县直部门类信息5296条;乡镇类信息3780条;政策类信息2000余条;政府采购、事业单位等招考类及其他类信息600余条。进一步完善了档案馆、图书馆、县政务中心设置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硬件和软件设施,为公众查阅提供优质服务。各查阅点接待人数共计576人次。
二是平台建设方面。全县各级各部门不断创新政务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设立了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明确莒南县图书馆、档案馆、政务中心为莒南县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同时,莒南经济开发区、各镇街、县直各部门也通过制作公示牌、发放明白纸、开展宣传活动等渠道进行了不同形式的信息公开,县城管、国土资源、教育体育、环保、金融办、人社、住建、规划、民政、计生、旅游、招商等等诸多部门还建立了部门网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我县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日益多样化、多元化,建立起了政务微博“莒南新闻中心”,开通了移动手机平台“今日莒南”党政客户端。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4年,全县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9件,办结19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县暂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费用。
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县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九、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情况
按照《条例》和《办法》有关规定,我县制定印发了《莒南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莒南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莒南县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莒南县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审核制度》等文件,并在工作中认真抓好落实,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全年共组织政务信息公开检查1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要求其限期更正。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4年,我县把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推进有关工作。截至目前,县政府已有29个直属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已全面落实了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深入、工作机构和队伍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等。在总结2014年工作的基础上,2015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平台建设。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消除政府信息公开“死角”,实现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全覆盖;重视综合性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抓好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第一平台建设,规范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进一步完善文件报送、上网管理查询等各项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能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服务;
(二)围绕社会关注热点,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结合上级部署和我县实际,继续做好社会关注热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工作。以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心的内容为重点,进一步深化、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提高公开质量,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
(三)继续做好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工作。在总结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考核指标,完善考核体系和考核方式,加大考核力度,推动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附件: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