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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人民政府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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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高度重视下,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直接指导下,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编制完成本报告。全文内容主要包括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我县将于2013年3月31日前在“中国•莒南”政府门户网站(www.junan.gov.cn)对本报告予以公布。现将2012年莒南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2012年,全县政府系统进一步落实《条例》和《办法》精神,加大推进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完善工作机构和相关制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强化组织管理,从机制上保障政府信息公开。

一年来,全县各级政府、各部门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有力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县级领导和部门领导的变化,及时调整了莒南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为信息公开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一些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开展各种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多次召开会议,讨论完善我县贯彻实施意见,了解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活动。对做好下一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要求从围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围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等四个方面,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入常态化、规范化。

(二)不断巩固基础,从制度上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

2012年,我县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延伸公开范围,拓展公开渠道,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我县依据《条例》和《实施办法》规定,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保密审查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2012年,本级共修订制发《莒南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制度》、《莒南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莒南县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定(试行)等制度》、《莒南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政府新闻发布和发言人制度的意见》等6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步骤,优化公开流程,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为便于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我们按照“程序规范,操作简明”的原则改进了相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书格式。二是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科学分类,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切实增强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主动性。三是不断挖掘政府信息公开深度。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改版升级,改进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及时、主动、完整地公开各类政府职能建设、法规政策、规划信息、财政信息等法定公开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情况

本年度全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92条,比2011年增长了69.3%。其中,县级信息类314条,占5.8%;县直部门类信息1811条,占33.58%;乡镇类信息1796条,占33.3%;政策类信息659条,占12.2%;政府采购、事业单位等招考类及其他类信息812条,占15.5%。

本县已形成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县档案馆、县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农村基层信息服务站等覆盖城乡、多层次、全方位的主动公开渠道,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

(一)网站公开

县政府及部门通过“中国•莒南”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公布政府信息4737条,同时各部门都在自己的门户网站上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和更新本部门政府信息。

(二)新闻发布会

本年度,建立健全政府新闻发布和发言人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县政府新闻发布计划会商制度、新闻信息发布申报审批制度,有效确保了新闻发布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公共查阅场所

加强公共查阅场所建设,进一步完善了档案馆、图书馆、县政务中心设置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硬件和软件设施,为公众查阅提供优质服务。各查阅点接待人数共计126人次,其中,县政府及其部门设置查阅点接待79人次,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置查阅点接待47人次。

另外,各级政府及部门还通过报刊、手机短信等其他形式公开了政府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申请情况

截至2012年底,本县依申请公开信息数共312条。其中,县直各部门收到108件,乡镇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收到204件。当面申请189件,占60.8%;以网上提交表单形式申请40件,占12.8%;以电子邮件形式申请82件,占26%;以传真形式申请1件,占3.2%;以信函形式申请0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31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312件。在答复中,“同意公开”的为212件,占总数的67.9.5%;“同意部分公开”的为45件,占总数的14.4%;“不予公开”的为55件,占总数的17.6%。

五、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行政机关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鉴于我市尚未制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费标准,截至目前,全县没有收取有关依申请公开的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我县严格按照《条例》以及省、市文件的规定执行,及时主动公开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答复依申请公开的信息,2012年全县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按照《条例》和《办法》有关规定,我县制定印发了《莒南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莒南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莒南县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莒南县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审核制度》等文件,并在工作中认真抓好落实,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2年,我县把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推进有关工作。截至目前,我县所属事业单位30个,29个按照有关规定落实了信息公开工作,1个新成立单位正在落实。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也存在需要改进和提高的地方,主要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工作开展不平衡、工作机构和队伍需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水平有待提升。在政务公开监督检查上还缺乏力度,致使个别单位公开流于形式等。2013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工作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便民程度以及公开的效果、群众的满意度、群众意见建议和投诉处理的落实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完善有关考评指标标准和工作方法步骤,加大考评力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三是要推动、指导、加强我县所属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和《办法》的要求,指导县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把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纳入本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推动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

四是加强基础性工作。在工作机制建设上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确保机构、人员的稳定性;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完善政府网站功能;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强化干部公开意识,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精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促使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莒南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三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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