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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编制完成本报告。全文内容主要包括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我县将于2012年3月31日前在“中国?莒南”政府门户网站(www.junan.gov.cn)对本报告予以公布。现将2011年莒南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1年,我县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建设为出发点,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率为目标,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及监督保障措施,确保了行政权力透明运行。全面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了对行政权力的民主监督,方便了群众办事,促进了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政治稳定,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县级领导和部门领导的变化,及时调整了莒南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为信息公开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多次召开会议,讨论完善我县贯彻实施意见,了解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活动,全力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按“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职能部门,明确各自职责,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切实保障了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入常态化、规范化。
(二)强化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
2011年,我县在原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了各项制度,制定并出台了《网上公开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莒南县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莒南县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审核制度》等制度,完善规范政府信息工作流程,构建长效机制,畅通公开渠道,同时加强对全县各部门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各部门公开意识不断提高,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情况
在完善传统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
一是完善政府网站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中国?莒南”政府门户网站,动态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工作中加强对各单位材料报送、信息录入等情况的统计和监测,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强化督促和指导,确保我县政府公开信息录入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
二是完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在县档案馆、县图书馆、县政务中心等场所添置查阅、复印等设备,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方便公众查阅。进一步规范县级政府信息查阅中心文件报送制度,确保群众能够及时查阅政府最新信息。
三是完善传统公开方式。在政务中心设置触摸屏、政府信息公开栏,在县步行街设置了政务公开栏等;扩大公报发放范围,免费发放,丰富和拓展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完善信息公开方式,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县按照《条例》、《办法》、《意见》,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一是信息公开的数量明显增多。截至2011年底,全县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84条,较去年度主动公开量增加68.5%。其中,县级信息类436条,占13.6%;县直部门类信息1952条,占61.3%;乡镇类信息796条,占25.1%;政策类信息452条,占14%;政府采购、事业单位等招考类及其他类信息184条,占6%。平台建设方面继续发挥县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政府网站群等平台优势,全县新增部门网站4家,充实扩大原有3家;全县网站信息公开率达85%。
二是信息公开的范围明显扩大。公开范围覆盖了县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性资金使用和监管,审计公开,政府集中采购情况,城市建设和管理、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及实施等情况,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等情况,政策公开、公共服务信息等方面。
三是信息公开的速度更加及时。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属于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五、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行政机关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鉴于我市尚未制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费标准,截至目前,全县没有收取有关依申请公开的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我县严格按照《条例》以及省、市文件的规定执行,及时主动公开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答复依申请公开的信息,2011年全县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按照《条例》和《办法》有关规定,我县制定印发了《莒南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莒南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莒南县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莒南县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审核制度》等文件,并在工作中认真抓好落实,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个别乡镇、县直部门的政务公开内容不规范、不全面,甚至个别单位未做到完全公开;二是公开形式不全面,公开渠道不便捷;三是监督措施和力度亟待进一步完善加强。在政务公开监督检查上还缺乏力度,致使个别单位公开流于形式等。
2012年,我县将结合实际,积极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将从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入手,把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便民化。
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制定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细则,逐步探索形成工作规则。
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工作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三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进一步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便民程度以及公开的效果、群众的满意度、群众意见建议和投诉处理的落实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同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价机制和责任追究办法,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四是加强基础性工作。在工作机制建设上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确保机构、人员的稳定性;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完善政府网站功能;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强化干部公开意识,狠抓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促使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