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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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莒南县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莒南县食盐监管体制改革方案》

来源:县工信局 打印

 

 

一、《方案》的起草背景及过程

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山东省食盐监管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以及《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临沂市食盐监管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全县盐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部署,我县成立了盐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了综合协调组、人员安置组、资产接收组、过渡交接组、改革督导组、信访稳定组等6个小组,县工信局起草了《莒南县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莒南县食盐监管体制改革方案》(简称《方案》)。起草过程中,深入学习研究上级文件精神,借鉴有关县区的经验,与市工信局、县直有关部门和莒南盐业公司进行了反复沟通,明确我县总体任务目标、各级各部门责任分工、措施要求和实施进度。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共4部分:一是指导思想和目标;二是重点任务;三是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四是保障措施。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省市盐业体制改革工作部署,以保障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为核心,坚持依法治盐,坚持和完善食盐定点生产和批发专营制度,建立全社会食盐储备体系,促进我县盐业健康有序发展。正确处理好盐业体制改革重大关系,打破食盐产销区域、市场价格、工业盐准运证许可等限制,建立新的盐业管理体制和食盐质量安全监管体制,形成符合国情县情的盐业管理体系。

(二)重点任务。一是理顺管理体制。撤销县盐务局,同时注销县盐业公司;确定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为县政府盐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县盐业行业管理、食盐专营管理工作;县市场监管局为县政府食盐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工作,承担食盐专营工作监督检查责任,组织查处食盐专营方面的违法行为;县政府统筹盐业监管体制和盐业企业改革。二是完善食盐定点生产和批发专营制度。严格落实国家有关食盐定点生产和批发专营企业数量只减不增的要求。由企业自主确定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允许生产企业进入流通和销售领域。三是完善食盐储备制度。建立由政府储备和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组成的全社会食盐储备体系。四是推进食盐信用体系建设。将食盐生产、批发企业及其负责人和高管人员信用记录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有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个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五是加强科学补碘。有效拓宽碘盐供应渠道,确保合格碘盐覆盖率在90%以上。六是妥善解决相关问题。加快国有盐业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

(三)积极稳妥推进改革。一是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建立盐业管理体制和食盐质量安全监管体制并按本方案运行。二是明确职责分工。对改革期间各项主要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明确我县各级各部门责任分工、措施要求和实施进度。三是加强部门协作。县盐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加强指导监督,严格落实盐业体制改革各项要求,防止出现监管空档。

(四)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盐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盐业体制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由人社局牵头成立食盐监管体制改革人员安置工作组,统筹做好现有工作人员调整、安置和社保等工作。二是加强综合治理。加强对食盐质量安全的监管力度,坚决守住食盐质量安全底线,加强价格监测和监督检查,切实维护食盐市场秩序。三是完善盐业法规体系。四是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五是加强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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