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莒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相关文件: |
莒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莒南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莒南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莒南政发〔2019〕14号已于2019年8月30日印发,为更好让大家理解《意见》有关内容和精神,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意见》的出台背景
2019年7月26日,财政部下发《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结合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当前简政放权、权责明晰等形势和要求,特制定本细则,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行为,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性,进一步简政放权、明确职责,切实维护招标人投标人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细则的制定和实施,鼓励和引导公共资源交易从业单位加强项目管理、保持良好信用,也有利减少相关各方的廉政风险。为此结合我县实际,参照外地先进经验做法,起草本《意见》,并已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二、《意见》的主要内容
(一)对必须招标、可以不招标的范围进行了明确。必须招标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应当纳入县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操作,在统一的平台体系上实现信息和资源共享,依法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高效规范运行,积极有序推进其他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纳入统一平台体系。允许和鼓励非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二)加强招标投标信息公开。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政府采购、履约及其变更、监督等全流程信息的公开力度。
(三)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约束。根据公共资源交易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职责分工,全面落实监管权力和责任。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接收、转办、反馈工作机制,实现部门协同执法、案件限时办结、结果主动反馈。
三、《意见》的政策亮点
《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紧扣我县实际,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把握工作目标,聚焦政府采购与监督两大环节,提出了一系列具体可操作的“真招实招硬招”。如:切实加强对采购人的管理;规范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管理;加强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的管理;规范评审专家的评审行为;强化政府采购的监督约束机制作出明确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