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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来电求助:道口镇营子村,2020年1月,市民通过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微信程序为其父亲王夫东缴纳居民养老保险缴纳300元,现发现因其父亲已61周岁不需缴纳居民养老保险,要求协调退还300元费用,请予以办理,谢谢。
国家税务总局莒南县税务局回复:经落实,我股在接到缴费人致电提出退费申请后,向其详细介绍了退费流程,第一时间受理为其发起了退费申请,并通知缴费人于11日前往道口税务分局核实签字。按照退费流程,待缴费人签字后,我股将其退费申请移交给人社部门核实,人社核实符合退费条件后移交给财政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退费。3月11日诉求人在退费申请书上签字,对税务工作表示理解、满意。同时,感谢诉求人对莒南县税务局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欢迎继续监督和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