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诉求人来电反映:关于要求协调使用电子身份证进行核酸检测的问题

来源:县政府时间:2022-04-29 打印

诉求人来电反映:2022年4月28日,其在莒南县黄海路106号中医院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该处工作人员仅允许携带身份证进行检测,不允许使用电子身份证进行检测,市民表示身份证丢失,无法提供,要求协调给予解决办法,请予以处理,谢谢。

莒南县中医院回复:您反映的问题已安排办公室办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与诉求人联系,向其说明由于受到医院电子系统的限制,电子身份证目前无法识别,我院核酸采集点只能使用实体身份证,给诉求人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五一过后医院将对会系统进行升级,新系统可以使用电子身份证,同时为了不影响诉求人的行程,推荐其到莒南县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莒南县人民医院可使用电子身份证,诉求人表示理解并满意。感谢诉求人对莒南县中医医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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