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朗读

山东省莒南县公证处公证抵押登记公告(2019鲁莒南证抵字第14号)

来源:莒南县公证处 打印

抵押权人:山东莒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园分理处

抵押人:吴学明、葛世红

抵押物:莒南县十字路街道尤家庄子社区32号楼3单元302室及车库。

抵押期间:2019年1月28日至2020年1月2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三条、莒南政办发〔2018〕52号《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指定县公证处为农村个人私有房产等财产抵押登记机构的通知》的规定,准予抵押登记特发抵押登记证书。登记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以上抵押物登记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特此公告

山东省莒南县公证处

2019年1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我们期待与您沟通
通过了解上述内容,您肯定有话要说吧?任何想说的话,您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与我们进行沟通。

主办:莒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符:3713270017   鲁ICP备0601059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7023713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