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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物:1、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临房权证莒南字第600006138号、临房权证莒南字第600006139号,房屋所有权人:姜涛、王萍,房屋坐落:相邸镇高庄三村000589,建筑面积:2145.94平方米。2、土地:集体土地使用证编号:莒南县集用(2015)第115-017号,土地使用权人:姜涛,土地所有权人:坊前镇高庄社区农民集体,座落:坊前镇高庄社区,地类(用途):工业,使用权面积:5332.10平方米。3、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临房权证莒南字第600006140号、临房权证莒南字第600006141号,房屋所有权人:姜涛、王萍,房屋坐落:相邸镇高庄三村000590,建筑面积:5080.97平方米。4、土地:集体土地使用证编号:莒南县集用(2015)第115-018号,土地使用权人:姜涛,土地所有权人:坊前镇高庄社区农民集体,座落:坊前镇高庄社区,地类(用途):工业,使用权面积:25181.00平方米。
抵押期间:2018年12月26日至2019年12月1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三条、莒南政办发〔2018〕52号《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指定县公证处为农村个人私有房产等财产抵押登记机构的通知》的规定,准予抵押登记特发抵押登记证书。登记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以上抵押物登记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特此公告
山东省莒南县公证处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