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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人:刘秀彬、文凤梅
抵押物:1、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临房权证莒南字第7601880036号,房屋所有权人:莒南县水产经销部刘秀彬,共有人:文凤梅,房屋坐落:西环路东,建筑面积:355.85平方米。2、土地: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编号:莒南集建(1996)字第01-01-617号,土地使用权人:水产经销部,土地所有权人:一村,座落:一村,使用权面积:546.00平方米。
抵押期间:2018年12月17日至2020年12月1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三条、莒南政办发〔2018〕52号《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指定县公证处为农村个人私有房产等财产抵押登记机构的通知》的规定,准予抵押登记特发抵押登记证书。登记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以上抵押物登记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特此公告
山东省莒南县公证处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