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莒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抵押权人:山东莒南村镇银行有限公司大店支行
抵押物:1、位于山东省莒南县道口镇砖疃村的909.2亩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该宗土地上的大棚设施、办公用房及地上种植作物;2、位于山东省莒南县道口镇道口社区西农贸一条街的沿街门面房。
抵押期间:2018年11月28日至2019年11月2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三条、莒南政办发〔2018〕52号《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指定县公证处为农村个人私有房产等财产抵押登记机构的通知》的规定,准予抵押登记特发抵押登记证书。登记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以上抵押物登记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特此公告
山东省莒南县公证处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