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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人:山东莒南村镇银行有限公司
抵押人:山东福安电气有限公司(原临沂福安电器有限公司)
抵押物:1、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临房权证莒南字第600004509号,房屋所有权人:临沂福安电器有限公司
2、土地:集体土地使用证编号:莒南集用2004第01085号,土地使用权人:临沂福安电器有限公司
抵押期限:2018年10月25日至2020年10月1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三条、莒南政办发[2018]52号《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指定县公证处为农村个人私有房产等财产抵押登记机构的通知》的规定,准予抵押登记特发抵押登记证书。登记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以上抵押物登记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特此公告
山东省莒南县公证处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