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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莒南县公证处公证抵押登记公告(2024鲁莒南证抵字第87号)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抵押权人:山东莒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板泉支行

抵押人:临沂格润农牧有限公司

抵押物:设施农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莒南县设施农用地登记备案证明、莒南县板泉镇坊庄社区村民委员出具的《证明》。

抵押登记期间自抵押期间为抵押权设立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诉讼时效届满的期间。

根据莒南政办发〔2018〕52号《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指定县公证处为农村个人私有房产等财产抵押登记机构的通知》的规定,准予抵押登记特发抵押登记证书。登记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以上抵押物登记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特此公告

山东省莒南县公证处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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