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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不动产权证书编号:鲁(2019)莒南县不动产权第0001458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建字第371327201900030(CZ);建筑物具体情况见莒南县坊前镇高庄村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
抵押登记期间自2024年9月5日起至2025年8月30日止。
根据《莒南政办发〔2018〕52号《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指定县公证处为农村个人私有房产等财产抵押登记机构的通知》的规定,准予抵押登记特发抵押登记证书。登记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以上抵押物登记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特此公告
山东省莒南县公证处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