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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保障公众参与权和知情权,现对本项目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莒南县青口河二期治理工程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本次治理工程治理范围为东夹河漫水桥(中泓桩号11+970)至董家沟村南(中泓桩号27+673),治理长度15.70km。
项目投资:1.59亿元,其中环保投资共69.39万元,占总投资的0.436%。
建设内容:河道疏挖总长15.70km;堤线结合已有堤防沿河顺势布置,总长6.77km;险工护砌23段,总长6.645km;新改建涵洞37座;新改建生态堰8处;新改建生产桥11座;新建防汛道路总长3.86km,其中左岸0.78km、右岸3.08km;增设上堤坡道15条。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莒南县水利综合保障中心
建设单位联系人:徐飞
联系电话:15318517091
联系邮箱:jnslggz2822@163.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隆山北路122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名称:山东凯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地址: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北京路与沭河路交汇处红日大厦1102室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参与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均可将意见反馈建设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莒南县水利综合保障中心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