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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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路街道党工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委巡察办 打印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7月30日至2019年9月30日,市委第九巡察组对十字路街道进行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回头看”。10月30日,市委巡察组向十字路街道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市委巡察要求

(一)正视问题,照单全收,增强巡察整改的自觉性

十字路街道党工委在接到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后立即召开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逐条逐项分析巡察组反馈意见,迅速制定了整改方案,进行整改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把巡察组的意见和要求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转化为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转化为推进发展的实际行动。

(二)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增强巡察整改的针对性

根据巡察组反馈意见,十字路街道党工委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一项紧迫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举措、最有力的保障,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反复总结、梳理归类、对号入座,深挖问题根源,高标准制定整改方案,严格实行整改销号制,列出问题整改清单,明确问题整改目标、整改内容、整改时限,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既做到问题整改件件有交待、件件有落实,又做到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建章立制,确保长效。

(三)统筹协调,相互促进,增强巡察整改的实效性

充分用好、用活整改成果,以成果引领实践、指导工作,转化为发展的动力。全力聚焦脱贫攻坚,不断强化帮扶措施,精准落实扶贫政策,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快推进各项重点工作,持续强化“双招双引”工作,努力补齐工业短板,尽快形成新动能,确保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促进实现乡村振兴。扎实推进“两改一化”工程,全面落实低保、医保、养老等各种惠民利民政策,持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敢于担当尽责,从严从实抓好整改

1.关于“对反馈问题认识不深刻”的问题

完成情况:一是思想认识深刻,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调度。10月30日,市委第九巡察组向我街道反馈了巡察意见之后,当天街道即组织召开的联席扩大会议、党工委会议对问题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多次召开会议调度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保障了问题整改有进度、有效果、改到位。二是成立领导小组,建立问题清单明确任务。街道成立了以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任组长的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建立了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等三个清单,明确了整改责任人员、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三是积极认领任务,剖析原因深刻批评与自我批评。12月2日,街道组织召开了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回头看”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了存在问题的根源,深刻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各班子成员积极认领任务,明确了整改的目标。

2.关于“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问题

完成情况:一是详细制定了三个清单。根据专题民主生活会认领情况和整改方案要求,细化问题表现,制定了详细的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二是明确了整改责任。通过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和三个清单,明确了问题整改责任,每个问题一人认领,确保责任划分明确,保障了问题整改的效果。

3.关于“深化巩固整改成果不实”问题

完成情况:一是分析原因,加快整改。深入剖析问题整改缓慢的原因,研究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加大问题整改的力度,尽快实现问题整改清零。二是严守规定,严管资金。按照最新修订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财务管理相关规定,规范资金运行管理,确保不再发生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

4.关于“长期以书记办公会、联席扩大会等形式代替党工委会议研究决策”问题

完成情况:一是严格遵守议事制度。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党工委会议议事规则》、《党工委书记办公会议制度》、《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研究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全局的“三重一大”等事项。二是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履行党工委职责,一般每月组织召开两次党工委会议,讨论“三重一大”问题时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实行党工委书记末位发言制,切实贯彻民主集中制,提升了党工委的决策水平、决策质量和决策效率。

5.关于“重业务、轻党务”问题

完成情况:一是提高对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建立党建工作责任体系,把抓党建的责任清单细化到人、量化到岗,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二是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对党建工作进行全程“留痕”。三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工委书记一丝不苟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及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解决“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虚化不实的问题。四是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细化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内容,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健全改进作风的常态化机制,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

6.关于“落实主体责任高举轻放,摆在纸上、浮在面上”问题

完成情况:一是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及时研究部署重要工作任务,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要案件。班子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切实抓好所辖党组织廉洁从政,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每年组织召开2次专题会议,听取全街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每季度组织召开1次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纳入全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为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终考核、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确保党工委主体责任落实。已完成对街道各村(社区)、部门的廉政谈话;深化述责述廉工作,严格落实街道所辖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部门负责人向街道纪工委述责述廉工作制度。

7.关于“部分村居班子软弱换散,党的凝聚力弱化”问题

完成情况:一是软弱涣散班子整治情况。对街道9个软弱涣散村成立工作组,进一步提升村级办公场所规范化水平,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进一步化解信访矛盾;2019年6月,借助县委部分农村支部书记选配改革工作,通过公开考选和支部考察选优配齐戴家扁山村、郁家结庄村党支部书记,强化支部队伍建设。借助“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做好检视整改,抓好班子建设。目前戴家扁山村、郁家东山村、富兴、彭家扁山、郁家结庄、大曲流河等6个村已完成整改。其余大山前、尤家庄子、王家结庄等3个村计划于2020年底完成整改工作。二是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问题破解情况。淮海东路社区:该村村情比较复杂,宗族派系矛盾突出,发展党员信访矛盾尖锐,目前正在积极化解,为下步发展党员消除隐患。东城社区:东城社区有两个自然村:东赤石沟于2019年2月20日新推出入党积极分子4名,写实期不满一年。西赤石沟村村情比较复杂发展党员信访矛盾尖锐,目前正在积极化解,为下步发展党员消除隐患。彭家扁山村:该村目前没有积极分子,由于村情比较复杂,宗族派系矛盾突出,发展党员信访矛盾尖锐,目前正在积极化解,借助春节集中公推积极分子。大前黄庄村:该村于2019年2月20日推荐出2名入党积极分子,写实期不满一年,2020年可破解不发展党员问题。

8.关于“‘吃空饷’的问题仍然清理不彻底”问题

完成情况:根据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十字路街道职工闫某在2017年5月20日至2018年1月31日期间请病假,请病假时长257天,期间未严格执行病假工资标准,经核查问题属实。根据十字路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工作制度》(十街委(2019)61号)文件规定:“病假期间的工资,根据病假期限长短与工资挂钩。①病假在2个月以内(含2个月)的:当月累计请病假不满20天(含20天)的,扣减请假天数的乡镇补贴;当月累计超过20天以上的扣减当月全部乡镇补贴;(无乡镇补贴的按每天15元标准执行,下同)②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固定工资)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固定工资)发给。上述人员病假期间扣发全部乡镇补贴,其他补贴照常发放。③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固定工资)的7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固定工资)的80%计发。”根据这一规定,闫某应退交多发的病假工资18847.7元;街道督查办通知本人后,闫淑萍对此认识比较到位,已于8月12日上午将该款项退交到位。孙某,2019年2月始在莒南县城成置业有限公司上班,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城成置业公司职工划归街道管理,本人提出申请到街道工作,街道安排其到街道便民服务大厅工作;全县税制改革时,县里要求在街道借调一名年轻会电脑的工作人员到县政务大厅税务窗口工作,经街道同意,孙某到县大厅上班。针对此问题,已给予分管领导党工委组织委员批评教育。

下一步,将强化源头防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切实加强人员“进、管、出”全流程监管,牢牢把住人员日常管理、工资发放管理和离岗人员管理等关键环节,注重从源头预防“吃空饷”问题。四是建立自查机制。坚持每季度进行一次自查,以防“前清后出”现象,并且建立问责机制,确保存量问题查处到位、违纪人员惩戒到位、违规资金追缴到位。

9.关于“以拨代支,违规发放部门工作经费”问题

完成情况:一是完善修订管理制度。自2019年10月起,重新修订了《十字路街道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不再向下属单位、部门拨付经费,所有支出全部在街道财务列支。二是严格拨付程序。公用经费支出由经办人、具体办事人、分管负责人签字,注明事由,手续完备,经财政所所长审核后报办事处主任签字后报销。1万元以上的拨款或支出,经党工委会议研究通过,并经主要负责人签批后下拨或支出”,已整改完成。

10.关于“违规设立账户”问题

完成情况:一是经管站账户销户情况。截止2019年12月,经管站已销户4个,已经注销建设、工商、邮储、临商银行四个账户。目前正在使用中国农业银行莒南县支行一个(财政基本账户),中国民生银行莒南县支行一个(土地征收款),莒南县农村商业银行一个(扶贫账户)、莒南县农村商业银行十字路支行一个(农村财务账户)。二是民政所账户销户情况。在农行十字路分理处的基本户,前期因手续不完备,未能及时注销,现已补齐手续,2020年1月份完成注销,已基本整改完成。

11.关于“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贯彻上级工作安排有差距”问题

完成情况:一是制定了实施方案。已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在扶贫领域开展“大竞赛、大比武”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活动内容,确保活动实效。二是工作开展扎实有序。①“平台应用”大竞赛大比武。分别于8月17日、8月27日、10月11日以来组织开展3次帮扶干部入户大走访活动,帮扶干部户户到,详细了解了贫困户的家庭基本情况、收入构成、“两不愁、三保障”以及各类帮扶政策、帮扶措施,完善脱贫手册的各项内容。利用帮扶干部入户走访对国家平台、扶贫手册、年画等扶贫数据进行了查漏补缺、立知立改,保持扶贫线上与线下的数据一致。对精准扶贫档案进行了进一步规范整理,提升了扶贫档案的准确性以及数据的真实性。②开展“资产管理”大竞赛大比武。加大扶贫资金资产规范化管理力度,严格落实扶贫资金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扶贫资产“四权分置”要求,查看项目资产移交是否100%,实现100%纳入农村“三资”平台管理。③开展“项目提升”大竞赛大比武。对精准扶贫以来实施的产业扶贫项目进行全面体检、逐个查验,核实项目档案管理、资产管护、项目运营、收益兑现情况,基本实现项目动态化、信息化管理。④开展“政策落实”大竞赛大比武。2017年以来累计为211户解决安全饮用水问题。保证贫困群众喝上安全饮用水。2016年至2018年,街道共完成329户贫困户危房改造,2019年完成39户贫困户危房改造。2019年雨露计划帮扶贫困学生32人,每学期1500元。街道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共104人。贫困户合作医疗、扶贫特惠保实现全覆盖,实现一站式报销(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扶贫特惠保,医疗机构减免)。⑤开展“问题整改”大竞赛大比武。省市反馈28条问题,市审计反馈2条问题,县审计反馈3条问题,专项督查反馈2条问题,全县交叉互查中共反馈64条问题,已全面整改完成。三是定期组织召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巡察问题反馈以来,街道已先后召开4次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市县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压实扶贫工作责任,保障了扶贫工作的扎实推进,代表市委顺利承担了全省脱贫攻坚考核。针对扶贫领域存在的问题,已给予分管领导、扶贫办主任批评教育。

12.关于“扶贫资金、资产监管不到位”问题

完成情况:2018年,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安排,我县产业扶贫项目全部按照集中集聚实施原则,建设规模化产业园区项目。街道蘑菇种植大棚项目原计划投入2018年中央省二批财政扶贫资金555万元,资金涵盖十字路街道、大店镇、涝坡镇、文疃镇和石莲子镇。在前期立项时,经对各有关镇街提报的项目进行分析论证后,街道提报计划实施的蘑菇种植项目可行性较好,项目实施后可以同当地的其他种植大棚项目的提升转化有机结合。为确保项目有效实施,县扶贫办和街道多次到蘑菇产业发展强势地区辽宁、安徽、江西等地进行考察论证,经过充分市场调查,要建成有效的蘑菇产业,至少需要投资3100万元。按照555万元资金规模,无法建成蘑菇生产最基本的产业链条,即使项目建成,也无法投入生产经营。项目资金缺口较大,而县镇两级由于财政较为紧张,且年初财政预算中未列该项资金,无力完成资金筹集,因此,计划同2019年扶贫资金一起实施产业项目,确保项目的实效性和资金的安全性。2019年该项目编制了实施方案,并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未能审核通过,县级决定收回项目资金并转投其他项目进行实施。

小坊养殖车间2019年8月左右,养殖车间内所养殖西半部分肉牛出售清栏(东半部分养殖肉牛正常饲养),养殖车间处在部分空置阶段,在部分闲置地方放置了部分饲料和拖拉机,2019年8月份又购买了一批小牛(36头),现养殖车间已全栏养殖。下一步,街道将严格监管扶贫项目,定期巡查项目运营情况,建立扶贫项目运维管护台账,加强与承包经营户的沟通工作,及时了解项目经营现状。建立项目所在村产权责任制,明确项目所在村居的日常管护责任,加强日常巡查的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扶贫项目正常运营,最大限度发挥扶贫项目的带动示范作用。

13.关于“扶贫资产确权工作落实不力”问题

完成情况:2018年十字路街道财政专项资金扶贫产业园项目于2018年8月28日开工,2019年1月3日完工。由财政局评审中心全程过程审计,于2019年5月20日出具评审报告,街道于2019年6月3日提出县级验收申请。2019年10月28日县扶贫办完成项目验收报告。2019年10月30日我街道接收2018年扶贫产业园项目县级验收报告。随后我街道积极开展确权工作,将于2019年11月上旬完成确权并签署扶贫资产确权书,并录入“三资平台”管理系统。下一步,街道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确权工作,确保扶贫项目资产精准确权到项目帮扶村。

14.关于“督促扶贫收益收取不严”问题

完成情况:承包户已于2019年9年25日上缴承包费14056元,承包费经管站入代管。承包费上缴后,相关项目收益发放程序已相继开展,将于11月初以银行打卡形式发放贫困户。下一步,街道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承包期前一个月开展承包费催收工作,及时收取项目收益。如出现承包费拒不上缴等问题,街道将委托十字路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公开拍卖扶贫项目承包经营权,切实维护好扶贫项目正常运营,及时收取收益,带动贫困户增收。

15.关于“饮水安全未实现全覆盖”问题

完成情况:根据县农村安全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19-2020)十字路街道进行摸底核实共有5个村居(孟家欢疃沟、宋家欢疃沟、富泉、白家岭根据、兴隆店子)未实施集中供水,街道6月份成立饮水安全领导小组,(办事处主任、党工委副书记任组长,其他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其他有关部门、工作区任成员),8月份开始安装,2019年10月,5个村全部完成饮水安全任务,目前已全部验收合格。

16.关于“‘三无失能’人员护理保障有疏漏”问题

完成情况:2019年7月份,涉及街道扶贫办人员变动,鉴于工作交接后一些工作尚不熟悉,延迟了上半年的“三无失能”人员护理人员补贴发放工作。7月26日,街道扶贫办向街道党工委书面申请发放,但因经管站银行账户销户和月底库存对账等原因,8月8日已将发放到位。街道目前现有“三无失能”人员9人,上半年护理补贴发放10人,其中,富泉村潘某3月26日死亡,发放3个月护理补贴、富兴村宋某1月13日死亡,发放半个月护理补贴。目前,十字路街道共有“三无失能”人员9名,街道扶贫办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严格检查“三无”失能人员护理到位情况,并及时上报县扶贫办;在护理补贴发放方面,因上级并未要求每月发放一次,街道始终是按照半年发放一次的方式兑付到户到人。

17.关于“违规收费,违规收取押金、保证金、专家评审标费等共计200余万元”问题

完成情况:一是退还违规的收费和剩余保证金。2018年全年收取投标保证金共计267.06万元,退投标保证金261.19万元,截止2019年10月31日未退的保证金101100.00元,已于2019年11月6日全部退还。2018年5-12月,2019年1-10月收取村(社区)的公章使用介绍信工本费4280元及以前年度收取的工本费6995元,共计11275元,于2019年12月30日前已全部退回各村(社区)。针对此问题,已给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公章办主任诫勉谈话。二是严格执行制度规定。按照省财政厅、市财政局《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从2019年11月1日起,我街道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不再收取,执行评标专家费用由招标人、采购人进行支付,不再由便民服务中心进行转接管理。

18.关于“违规在下属企业列支费用”问题

完成情况:一是尽快退还资金。巡视组反馈的街道财政从下属企业莒南城成置业公司报销人工费43150元,经查实,该笔人工费是当时为迎接2018年读书会,街道领导安排城成置业公司清扫物流园区卫生。当时因年底财政资金紧张,该笔款项暂时由城成置业公司垫付给工人。现已由城成置业开发票申请从街道财政支取,本着即知即改的原则,尽快将违规在城成置业公司列支的4.31万元费用退还。二是严格费用支出。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街道产生的费用,一律通过街道财政支出,严格执行,长期坚持。

19.关于“滞留专项资金”问题

完成情况:一是全面摸底核实。经查,滞留专项资金为文化39.8万元、残联10.46万元、节能补贴9万元、临时救助资金12万元、救灾资金10万元。二是及时发放到位。以上各项专项资金均为2018年底拨付至街道,其中,文化方面,已拨付27.8万元,其余12万元涉及的项目正在结算,结算完成后及时拨付;残联10.46万元、临时救助资金12万元、救灾资金10万元已按要求发放到位。针对此问题已给予部门负责人批评教育。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在今后的工作中,及时拨付各级专项资金,确保各项专项资金充分发挥效益。已基本整改完成。

20.线索办结情况

市委巡察组移交的信访线索共4件,已经全部办结并上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9-7212692;邮政信箱:莒南县滨海路85号;电子邮箱:jnszljd@163.com。

十字路街道党工委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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