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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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关于补录森林消防员队员的公告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根据全县森林防火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补录森林消防员1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1.具有莒南县户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森林消防事业,自愿从事防灭火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4.性别男,年龄18-30周岁,身高1.75米以上,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和具有森林防灭火工作经历优先录用;

6.身体健康,无纹身,无精神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疾病,符合体检标准具备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规定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二、岗位职责

实行军事化管理,靠前驻防,负责全县森林火灾预防,开展日常林区户外巡查巡护和早期火灾扑救处置工作,执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突发应急工作。

三、报名

1.报名地点:莒南县消防救援大队。

2.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5日—2023年12月17日,

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3.地 址:莒南县十字路街道庆丰路19号。

联系人:范凌云,19812475119;

胡晓东,18253912445。

办公电话,0539--7212734

4.报名需提供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名人员登记表》(见附件1)1份;

(3)《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1份(签字并按手印);

(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

(5)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四、特别提示

1.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以及在政审、体能测试、体检、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同时,在招聘过程中,绝不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费用,切勿相信以任何名义要求转账、汇款的短信或电话;

3.报考流程:递交资料→审核资料→体能考核→面试→体检、政审→参加集训→参加工作;

4.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五、薪酬待遇

1.薪资方面:战斗岗位试用期后每月基础工资为3600元(不含五险一金及补助),另有绩效奖励表现优异的队员。工资每年根据级别递增100-300元,保持稳步增长。表现优异者可提任副班长、班长、站长助理,享有350元、500元、650元职务津贴。退出消防员和退役军人可按照年限进行相应套改;

2.保障方面: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免费提供食宿和被装。每月享有带薪休假6天。每年享有年假5-7天。享有婚假10天、陪护假25天。每年享受单位安排的1次免费体检。政治上积极进步,工作表现优异,符合入党入(团)条件的可发展加入党(团)组织;

3.其他事项:录用后需进行短期训练科目及相关业务方面的培训,包括体能训练、消防知识、队列训练等。实习期为3个月,工资2000元(不含五险一金及补助),实习期间表现优异,体能业务均达标者提前结束实习期,正式聘用。

附件:1、《莒南县森林消防员报名人员登记表》

2、诚信承诺书

莒南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附件2: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附件1:莒南县森林消防员报名人员登记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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