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朗读

房地产经纪机构专项检查情况公示

来源:县住房保障中心 打印

根据市住建局下发的《全市住建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结合县委主题教育活动的安排,我中心开展了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和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活动。情况如下:

一、备案情况

我县共计79家房地产中介机构(含加盟店及分店),在我中心备案的为56家,现已提交材料正在审核的为7家,未备案的为16家。(详情见附件)

二、存在的问题

检查中发现部分中介机构在从事经营活动中,存在公示内容不全面、管理不规范等情况,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公示内容不全面。根据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遵循公开公正、诚实守信、自愿委托和服务有偿的原则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必须在服务场所或醒目地点公示服务内容、服务项目、计费标准、收费政策依据、监督电话等,但在检查中发现,部分中介机构并未“制度上墙”,服务内容、服务项目、计费方式、收费标准和监督电话并未进行公示。

(二)人员管理不规范。根据《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须有规定数量的房地产经纪人。检查发现,我县79家房地产中介机构中,只有部分机构中的极少数人员有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和从业资格证书,从来人员素质及业务水平偏低。

1、在检查中还发现有两家公司存在《全市住建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方案》中列举的押金、定金返还问题。(详情见附件)

三、整改情况

检查中发现的押金、定金返还问题在检查过程中已要求及时全额退还当事人,截至目前两家公司已完成押金、定金退还工作。其它问题我中心会持续跟踪进度:一是“制度上墙”方面,有两家中介因店面迁址版面正在制作中,我中心后续会跟踪进展情况;二是人员管理方面,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在接到从业资格证培训通知后会通知相关中介机构组织人员参加培训。

莒南县住房保障中心

2019年12月9日

存在违规行为的中介机构

序号

机构名称

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

地址

备注

1

莒南旺家不动产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押金返还

已退还押金

天桥名城南沿街


2

临沂高第不动产经纪有限公司

押金返还

已退还押金

天桥路南段三小店

已停止营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我们期待与您沟通
通过了解上述内容,您肯定有话要说吧?任何想说的话,您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与我们进行沟通。

主办:莒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符:3713270017   鲁ICP备0601059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7023713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