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莒南县召开市场监管领域12315工作新闻发布会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时间:2024-03-15 打印

3月14日上午,莒南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系列第1场新闻发布会,介绍市场监管领域12315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人

曹华贞 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晓光 莒南县市场监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2023年,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发挥保护消费者权益职能作用,创新“一二三”工作法,健全“诉转案”机制,着力为民服务打通“堵点”、解决难点、消除痛点,为保障广大消费者权益保驾护航。

一是扎实做好投诉举报处理。全年共受理12315、12345投诉举报8989件。其中受理消费投诉781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0余万元,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受理举报500件,立案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41件,罚没款32.77万元;收到咨询679件,咨询满意率、及时受理率、诉求办结率、回访满意率均达100%。报送“十佳工单”8篇,临沂首发采用1篇、莒南首发采用3篇。

二是推行在线纠纷解决模式。在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引入ODR在线纠纷解决模式,动员企业主动解决“在线消费纠纷”。全年共发展ODR企业182家,向ODR企业流转投诉工单739件,全部按时办结。消费者自行选择ODR企业监督和解66件,其中和解成功62件,和解成功率达93.94%。

三是推进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开展“放心消费在莒南”创建,全年新创建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060家、无理由退货单位1108家、消费维权服务站100家,开展“一县区(行业)一典型”培树活动,培育“莒南粮油”市级放心消费典型,成功创建全市放心消费示范农贸市场1个。

四是营造放心消费浓厚氛围。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消费宣传教育活动,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组织消费维权科普宣传、教育培训30余次,发放消费宣传彩页、宣传海报等宣传资料1万余份,致力于让群众了解我县消费维权工作,努力营造我县良好的消费维权氛围。

2024年,将聚焦今年消费主题,努力激发消费活力,不断优化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为“宜居宜业宜游”现代化莒南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答记者问

01今年12315消费主题是“激发消费活力”,请问县市场监管局将采取哪些措施来激发消费活力?

李晓光(莒南县市场监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激发消费活力是扩大消费需求、释放消费潜力、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着力点。为有效激发消费活力,针对当前市场形势,今年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发力:

一是优化消费环境。聚焦食品、居民消费品、产品质量及网络交易、价格等关键领域,开展消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继续推进放心消费示范创建,新发展一批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和消费维权服务站,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是提振消费信心。以省级质量强县建设为抓手,开展质量提升、对标达标行动,提高消费品供给质量,不断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品质需求;同时,加强消费宣传引导,开展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绿色消费,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

三是保护消费者权益。充分发挥12315、12345等热线作用,及时受理处置消费者的咨询投诉举报,解决消费者诉求,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推动全县消费环境持续优化,消费者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高。

02请问2023年莒南消费投诉举报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在哪些方面?

李晓光(莒南县市场监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从2023年消费者投诉的问题来看,主要集中在食品、家居用品、服装鞋帽等方面。其中,食品类投诉1950条,相比往年虽然增速放缓,但总量仍居投诉首位。

从举报所涉及的问题来看,主要集中在:广告违法、食品安全违法、产品质量违法、价格违法等方面。

下一步,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在各个流程全线提速,优化12315平台处置机制,高效率依法处置群众诉求,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全县消费维权工作迈上更高层次、更高水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我们期待与您沟通
通过了解上述内容,您肯定有话要说吧?任何想说的话,您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与我们进行沟通。

主办:莒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符:3713270017   鲁ICP备0601059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7023713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