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朗读

莒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莒南县住建行业安全生产 集中整治方案》的通知

来源:莒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打印

各镇街建设服务站,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临港产业园规划建设科,住建局各单位、科室,各建安、燃气、供热企业:

为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切实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住建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现将《莒南县住建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莒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9月14日

莒南县住建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方案

为切实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住建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临沂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临沂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安全生产分行业集中整治总体方案的通知》,临沂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刑事调查、停产整顿、联合惩戒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住建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查安全生产隐患,坚守安全生产底线,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深入排查治理住建行业安全隐患,建立健全长效安全机制,确保行业安全,提升行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二、任务目标

——全面落实监管责任。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切实担负起住建行业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责任,扎实开展好本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各镇街(园区)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牵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各企业和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管理,加大投入,全面排查,整改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建立双重预防体系。将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作为集中整治的重要内容,按照省市县有关要求,年底前行业企业基本建立自下而上、全员参与、规范有效的双重预防体系,做到关口前移,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深入分析行业安全生产现状,全面排查问题隐患,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

三、整治范围及时间

(一)整治范围。集中整治建筑施工、城市建设、燃气和自来水供应、污水处理、城区公园、农村危房改造及限额以下工程等安全重点难点,其他工作按部就班做好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工作。

(二)整治时间。本次集中整治行动时间原则上为三个月, 整治任务较重的领域,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延长整治时间。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

成立莒南县住建行业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成立建筑施工、城市建设运营、供水安全、农村限额以下工程等四个集中整治专班,迅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设立举报电话7312468,主动接受群众举报。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11月)

1.全面排查。各集中整治专班要结合具体工作特点,采取企业单位自查、专家诊断、执法检查等方式,开展地毯式排查,全面摸清风险底数,并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逐项明确责任分工、整改措施等内容。

2.彻底整改。各集中整治专班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及 时整改安全隐患,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建立对账销号制度,跟踪督查督办,及时掌握进度,整改完毕后予以验收销号。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的,一律停产整顿;无法实施整改的,依法予以关闭。要严格落实检查整改责任,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验收、谁负责”, 加大隐患整改治理力度,严格验收标准,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3.建立长效机制。各集中整治专班要综合运用整治成 果,既要集中解决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又要透过现象看本质, 加强综合分析,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对集中整治行动中的经验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提炼,形成长效机制。

(三)验收考核阶段(11月下旬一12月中旬)

1.专班验收。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各集中整治专班要按照集中整治相关要求,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专项验收。

2.领导小组验收。住建行业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统一抽调人员、聘请专家组成验收考核组,采取查资料、看现场、 明查暗访等方式,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分行业集中整治行动统一验收。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住建行业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县住建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集中整治行动日常工作。设立4个集中整治专班,分别由住建局分管负责人牵头,推动各项具体工作落实。

(二)强化调度通报。建立定期调度机制,住建行业集中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集中整治专班定期召开调度会,及时掌握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推动集中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建立通报制度,定期印发工作通报,宣传好经验、好做法,督促各项工作加快推进实施,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各项工作任务按要求完成。

(三)加强督导问责。住建行业集中整治领导小组通过调阅资料、个别谈话、明查暗访、现场抽查等方式,对各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提出整改要求和工作意见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和人员抓好整改。对整治行动推进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我们期待与您沟通
通过了解上述内容,您肯定有话要说吧?任何想说的话,您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与我们进行沟通。

主办:莒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符:3713270017   鲁ICP备0601059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7023713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