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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科室、单位、施工企业:
为深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扎实做好建筑市场监管工作,促进我县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近期,住建局将对全县在建工程建筑市场、质量、安全进行一次综合执法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县在建工程以及从事房屋建筑、装饰装修、钢结构等工程施工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及工程检测机构等责任主体行为。
二、检查内容
1、建筑市场方面: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及工程检测机构的市场行为情况。工程办理报建及招标手续、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公示牌情况,劳务储备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情况、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合同备案情况,有无违法转包分包行为,工程款拨付情况,有无私自更换项目经理(建造师),工程进场交易证明,工程图纸审查情况,项目经理(建造师)、各中级关键岗位、各职业(工种)技能、特种作业人员等关键岗位持证上岗情况。
2、工程质量方面:各项质量管理制度、措施的建立及贯彻情况,施工现场建筑材料的保存及砼、砂浆的运输及使用情况;工程实体观感质量;工程实体测量;工程实体检验(砼、砂浆强度、钢筋保护层);工程技术资料、监理资料;五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施工企业质保体系、自控体系运行情况。
3、工程安全方面:现场文明施工情况;劳保防护用品,密目网产品是否合格;临时用电情况;内业资料等。三类人员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大型机械管理登记备案,检测情况;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及自行开展的检查记录和各级有关安全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4、建筑节能方面:是否进行建筑节能审查;是否违禁使用粘土砖;建筑材料是否有“备案证”。
5、监理市场行为方面:是否按标准要求配备监理人员,各级监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总监考勤制度是否按规定执行。
三、检查执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四、处罚措施
对在本次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通过有关媒体公开曝光。
望各有关单位、施工企业要按照以上通知内容认真搞好自查自纠,并做好迎查准备工作。
五、检查时间定于2018年4月下旬
莒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