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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由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的《山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业经审定通过,编号JD14-051-2020,现予以公布,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
本技术导则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附件【山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定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