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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须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目前列入我县九大片区拆迁工作指挥部中,涉及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的有:自来水、农场及皮防站家属院。
自来水家属院位于滨海路北,路镇党委西,滨海居民东,户数共计66户,总建筑面积4940平方米,土地面积8.3亩。经过工作组的努力,于2017年7月1日张贴了-------莒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莒南县滨海路片区自来水公司家属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的公告;9月15日张贴了-----莒南县人民政府关于《滨海路自来水家属院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情况公示》。
农场及皮防站家属院位于西一路东,十泉路北,共有住户47户,总建筑面积6396.8平方米。经过工作组的努力,于2017年9月14日张贴了莒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莒南县永泰、高乡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改造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的公告。
目前,两个片区工作组正在积极与住户对接,推进工作,近期准备发布征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