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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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人民政府关于滨海路自来水家属院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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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程序规定,自2017年月7月1日县政府对滨海路自来水家属院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示期间,片区住户积极参与,对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总体满意,但也提出了意见,针对提出的意见进行了专题讨论和研究,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内容如下:

一、原征求意见稿第六条第二款第5项中“安置楼不再实行统一装修,采取货币补贴的方式,按照安置房套内面积150元/㎡计算。”修改为六条第二款第4项中“安置楼选择简装的按相关规定简装;采取货币补贴的方式,按照安置房套内面积150元/㎡计算”。

二、原征求意见稿第六条第三款中“该项目实行就近安置,规划设计为多层住宅楼,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为112㎡、120㎡左右,安置楼房面积最终以具有合法资质的测绘部门实测为准。安置楼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和房屋建筑设计技术规范的要求。”修改为“该项目实行就近安置,规划设计为多层住宅楼,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为98㎡、123㎡左右两种户型,安置楼房面积最终以具有合法资质的测绘部门实测为准。安置楼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和房屋建筑设计技术规范的要求”。

三、原方案奖励措施和其它规定第八款第一条“奖励:为加快改造步伐,鼓励居民早签协议并腾空房屋,原则上按照规定的时限内被征收人签订协议并腾空房屋的给予签订协议奖10000元/户,搬迁腾空奖10000元/户。超出规定期限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被征收户,不享受任何奖励”修改为“奖励:为加快改造步伐,鼓励居民早签协议并腾空房屋,原则上按照规定的时限内被征收人签订协议并腾空房屋的给予签订协议奖10000元/户,搬迁腾空奖10000元/户。该片区所有住户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全部搬迁任务,每户再增加20000元奖励。超出规定期限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被征收户,不享受任何奖励。”

征求意见稿公示期30天,已于2017年8月1日公示期结束。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程序,现将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情况予以公示。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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