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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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蔬菜公司家属院等5片区临时安置补助费

来源:县住房保障中心 打印

9月5日—9月11日,根据国有资产运营中心通知,在县住房保障中心一楼原交易大厅发放天桥路蔬菜公司家属院、金泉蔬菜公司沿街、粮油供应公司家属院、物资局家属院、原酒厂家属院住户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征收补偿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精心安排,统一部署,领取现场井然有序,发放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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