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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精神,确保莒南县教育和体育局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要求,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为深化改革、民生改善和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公开内容
1.做好教育体育重点信息公开。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程序公开,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有序公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情况、教育扶贫惠民政策等。
2.推进教育体育决策公开。实行重大教育体育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学生、家长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教育体育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教育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决策做出后,按照规定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
3.做好重大工程项目公开。主动公开重点教育体育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基建工程项目的相关情况,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
4.做好政策解读。将教育体育政策解读与教育体育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发挥好教育体育政策参与制定者、掌握相关教育政策、熟悉教育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和新闻媒体的作用,注重运用数字化、音频视频等方式,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
5.做好财政经费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财政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开展预决算公开工作,在莒南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集中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与“三公”经费信息,方便群众查阅和监督。及时发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使用情况等信息。
6.规范依申请办理。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强化服务意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健全完善申请件从接收、登记到出具告知书全过程的制度机制。加强对申请内容的调查核实,确保事实清楚,程序合法。
7.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切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要求,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和提案,承办单位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涉及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政策和重大改革举措的,在公开办理复文的同时,可配发解读材料,做好解疑释惑工作,便于公众理解。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要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
8.做好舆情研判与引导。加强各部门间的协作,建立健全教育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各地教育舆情,梳理自身舆情易发领域,在本区域舆情形成之前,迅速回应,化解不利因素,引导向好发展,并及时跟进和调整策略。对已经形成的重要教育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等,认真回应关切。依法依规明确回应主体,落实责任,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
9.拓宽公开渠道。强化与各级主要新闻媒体、主要新闻网站的联动,充分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手段拓宽教育信息传播渠道,打造全面的教育信息公开平台、权威的教育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及时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
三、公开方式
通过莒南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临沂日报》、教育手机报及微博、微信、学校和社区宣传栏等载体公开信息。
四、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
五、公开程序
局机关相关科室上报公开内容,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同意后按规定进行公开。
六、公开主体
公开主体为莒南县教育和体育局,公开内容的解释权归莒南县教育和体育局所有。
莒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