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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司法局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通知要求,紧紧围绕法律服务和保障职能,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统一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健全工作制度,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和责任等制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公开质量
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一是公开内容充实。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完善工作制度,对公开的内容、范围和形式做了进一步细化的规定。二是公开时间及时。根据公开项目性质,采取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的方式,及时公开各类事项。三是公开重点突出。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重点,及时全面准确的在莒南县政府网站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
三、完善公开方式,扩展公开内容
按照实用、便利、有效的原则,积极创新政务公开的新形式、载体,细化梳理公开的内容。一是依托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窗口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将法律援助工作、社区矫正工作相关流程等工作内容予以公示,方便群众进一步了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工作内容。二是大力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利用各类法制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对司法行政工作内容开展宣传,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8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单页5000余份。三是依托莒南县政府网站,对我局政工公开工作进行公开,今年上半年在莒南县政府网站公开各类事项10件,为群众提供了高效全面的法律信息服务。
四、建立长效机制,强化责任监督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责任制,强化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认真贯彻执行问责机制,确保政务公开责任上肩。二是完善信息公开的审查制度。对信息公开内容和信息报道严格把关,做到责任明确,一般内容由分管领导审核,重要内容需经局主要领导审定后发布,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
莒南县司法局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