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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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房产和住房保障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整改任务分工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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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府办《关于开展全县政务公开“整改提升月”活动的通知》要求,为落实好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权利运行公开化、规范化,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本局工作的具体实际,经研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通过政务公开,增强行政管理活动透明度,改善行政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提高机关效能建设。

二、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

以系统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为原则,通过“突出重点、规范运行”的推进思路,加强政务公开基础建设,重点推进房产和住房保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落实房产和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

(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栏目

进一步完善工作机构,明确办公室为主要牵头科室,并确定专门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及时、按时、主动的公开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发布的内容和格式,严格按规定选择发布栏目,保证信息内容与栏目要求一致。(办公室负责)

(二)及时公开政府重点工作及民生决策落实情况

根据2017年县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我局负责的具体任务有改造棚户区1219户。结合分解的工作任务,及时、规范的公开政府部署的民生工作的责任分解和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进展报告、工作调度活动、阶段性成效。(安居工程科、物业管理科负责)

(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

1、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事项公开

建立健全行政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及时公开清单调整情况。优化和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及时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获取和监督。 (法制科负责)

2、进一步加大财政数据公开力度

财政资金信息做到及时公开,严格执行财政预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财政收支、“三公”经费等情况。部门预决算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财务科负责)

3、深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公开

进一步做好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信息公开,在征收范围内公开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向被征收人公开征收房屋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情况,实行阳光征收。(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负责,相关科室配合)

4、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及棚户区改造信息公开

及时发布保障性住房及棚户区改造的相关政策。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棚户区改造进度。对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信息及时给予公开,加大公租房配租政策及实施情况公开力度。对保障性住房及棚户区改造的随机抽查情况以及监管执法情况及时公开。(安居工程科负责,相关科室配合)

(四)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1、做好政策解读

严格落实政策解读机制,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将文件草案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在文件公开后及时在政府网站发布,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开发科、物业科、安居科负责)

2、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及时答复政务公开网站上的群众参与的问题。加强政务微博、微信建设。对群众关注、提出的涉及我局业务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及时给予解答。(办公室负责,相关科室配合)

(五)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专题栏目信息发布

按照专题栏目规范分类,及时按要求发布开展政务公开相关的会议、培训、制度建设等内容。(办公室负责)

三、方法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以此次“整改提升月”活动为契机,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增强责任意识,抓好工作落实。局办公室是政务公开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务求取得实效

要从实际出发,准确把握政务公开重点与难点,着力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根据制定的工作方案,扎实、有序地开展好整改提升月活动。

(三)加强考核监督

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该公开事项,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四、完成时限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7年6月10-15日)

按照县政府办公室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成立领导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6月16日-6月30日)

各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逐一对照整改,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公开事项。

(三)巩固验收阶段(2017年7月1日-7月10日)

做好政务公开阶段性总结工作,接受有关部门检查考评。

莒南县房产和住房保障局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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