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莒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县关于加强新闻信息报送及政务公开要点工作的系列文件精神,公开全面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网站信息报送数量及质量,方便群众办事,经住建局党组研究,现制定本方案。
一、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服务服从县住建局中心工作,依法及时发布与我局工作职能有关的信息,充分反映重要会议、活动和决策内容,解读重大政策,反映重要工作进展及住建事业发展中的重要成就、重要情况。
强化服务,心系群众。把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及时准确发布群众关心的信息,主动开展交流互动,回应社会关切,接受公众监督,努力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网上服务平台。
注重集约,提高实效。把握互联网传播规律,完善协调机制,逐步整合平台,加强协同联动,按照“同一平台,集中发布,集中查询,统一管理”的原则,建成功能齐全、内容充实、标准统一、方便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
分工负责,合力共建。县政府网站住建局承担部分由局办公室与各科室(单位)共同保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提供、谁负责”,合理确定、严格落实责任分工。同时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制度,分级负责,严格把关,确保网站的信息安全。
二、网站内容保障方式及责任分工
住建局网站内容主要来源于各单位。网站内容保障工作,采取各单位共同承建、责任科室上传报送信息、栏目共建等方式予以保障。
(一)各科室(单位)按照统一规范、统一标准,通过县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和公共服务系统,承担本单位相关的内容保障任务,及时发布信息,提供公共服务。
(二)各科室(单位)按照县政府网站统一要求,将拟发布的信息报送至住建局公务邮箱,由办公室政府务公开工作负责人员筛选,报办公室主任及主要领导审核。
(三)各科室(单位)按照《莒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按时报送相关信息,如在规定时限内无法提供信息需出具相关情况说明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新闻信息质量要求
(一)政策文件类
做好公文公开源头属性认定工作。公文产生的过程中要同步确定其属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3种属性中的1种。起草和制作公文时,应按照公文确定的公开属性,在附注位置(在成文日期下一行居左空二字)加括号“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或“此件不予公开”。
(二)部门动态类
部门动态类信息包括各单位的各类日常工作信息。各科室(单位)工作动态必须明确专人负责采编,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报住建局公务邮箱,办公室将择优发布。要求新闻稿件要素完整,配图清晰,标明撰稿人员及联系方式。
(三)业务信息类
各科室(单位)根据《莒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主动认领任务,信息可采用报表、台账、通报、总结等形式,注意与新闻稿件进行区分。如规定周期内未产生信息,需出具情况说明。
莒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