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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贯彻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现就有关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有关单位报送内容
1、食品生产科:3月31日前,报送2023年食品生产企业检查计划和第一季度食品生产企业检查结果统计表,以及有关检查标准;6月30日前、9月30日前和12月20日前分别报送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食品生产企业检查结果统计表。
2、食品流通科:3月31日前,报送2023年食品流通领域检查计划和第一季度食品流通领域检查结果统计表,以及有关检查标准;6月30日前、9月30日前和12月20日前分别报送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食品流通领域检查结果统计表。
3、餐饮服务科:3月31日前,报送2023年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和第一季度食品安全检查结果统计表,以及有关检查标准;6月30日前、9月30日前和12月20日前分别报送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食品安全检查结果统计表。
4、药械管理科:3月31日前,报送2023年药品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计划和第一季度药械、化妆品检查结果统计表,以及有关检查标准;6月30日前、9月30日前和12月20日前分别报送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药械、化妆品检查结果统计表。
5、食品协调科:每月初报送上月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以及食品药品、餐饮行业红黑榜(照片格式:宽700*高430)。
6、政策法规科:每月初报送上月行政处罚信息统计,及有关法规政策,每年1月份报送统计年报。
7、信用监管科:每月初报送上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事项清单、检查结果和查处结果。
8、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每月初报送上月成品油质量抽检结果情况。
9、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科:每月初报送上月有关法规政策、“双反”行政执法检查结果统计。
10、其他科室。其他科室需要公开政务信息的,及时报送有关信息。
二、有关要求
(一)思想重视。政务公开是依法公开,且纳入县直部门考核,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做到应该公开的尽快公开,各类公开数据准确无误、不漏项,经得起检查。
(二)及时报送。政务公开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各单位要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报送有关公开内容,确保及时公开。
(三)提高质量。各类公开的信息要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审查制度,重要信息经领导审核后公开,避免出现错误性表述,错别字、错敏字等,保证信息公开质量。
(四)报送方式。发邮箱junanju@163.com。
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