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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泄露个人信息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迅速安排专人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和整改措施报告如下。
通过对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发布过的信息逐一排查,未发现身份证号、手机号、金融账号、健康状况、家庭住址(具体到门牌号)等依法依规不应公开的个人信息。
根据县政府公开办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及要求,今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的一致性,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目录内容,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发展。
(二)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重点做好机构职能、法律法规政策、发展规划、行政执法及动态信息的分类,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
(三)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在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时,要将个人信息作为重要内容。公开个人信息要遵守合法、正当、必要、最小化原则,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公开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及其余涉及个人隐私信息时要严格把关,坚持“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所有信息必须经审核负责人签字同意后,由专职人员负责发布。
在今后的政务信息发布工作中,我局将继续严格落实“谁制作、谁发布、谁负责”的要求,规范发布程序,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责任意识,全面提升政务公开业务人员和网站建设管理工作人员对个人隐私保护的认识,认真把好信息公开审查关,确保不发生公民个人隐私信息上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