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莒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莒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港产业园管委会: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临政办发〔2016〕30号)及《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莒南县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莒南政办字〔2017〕33号)(以下简称“考核方案”)文件要求,为提升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和实效,加强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政务公开“整改提升月”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7年6月10日—7月10日
二、组织领导
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信息公开办、县政府督查室具体负责整改提升月活动的日常工作。
三、实施步骤
1、问题反馈阶段(2017年6月10日-15日)
根据《2016年临沂市的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报告》(临政办字〔2017〕51号)的监测结果,结合我县《考核方案》要求,县政府办公室对全县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全面梳理,形成了《莒南县政务公开工作整改任务及分工》(见附件)。请各有关单位及时根据任务分工,形成细化方案。于6月16日前将纸质文档(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县信息公开办(莒南县隆山路北段原阜丰研发中心1号楼101室),电子文档通过政府网站后台报送至“政务公开专题”下的“监督保障”栏目中。
2、整改落实阶段(2017年6月16日-6月30日)
各单位根据此次反馈情况逐一对照整改,重点整改主动公开信息及内容格式规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公众参与、机制建设等。各单位针对整改情况进行自查,于6月27日前形成总结报告向县政府办公室反馈整改情况(通过政府网站后台报送至“政务公开专题”下的“监督保障”栏目中)。
3、监督检查阶段(2017年7月1日-7月10日)
县政府办公室通过网上巡查、抽查等方式对各级各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通报情况、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政务公开年度考评主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政务公开“整改提升月”活动的意义,把此项工作作为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精心策划,周密部署,把握重点,全力推动。
(二)务求取得实效。要从实际出发,准确把握政务公开重点与难点,着力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基层政务公开,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扎实、有序地组织好整改提升月活动。县政府办公室将把此次整改提升活动作为2017年政务公开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认真总结提高。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整改提升月”活动的信息报送和总结工作,县政府办公室将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刊发各单位的做法和成效。活动结束后将在全县通报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
附件:莒南县政务公开工作整改任务及分工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0日
附件
莒南县政务公开工作整改任务及分工
根据《2016年临沂市的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报告》(临政办字〔2017〕51号)监测结果,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明确我县政务公开工作整改的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基础目录方面
1、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栏目。
牵头部门:县信息公开办。整改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目录体系,加强决策公开与政策解读。
责任部门:各级各部门。整改要求:及时、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如机构领导、机构设置等),信息内容与栏目要求一致。
2、提升信息公开质量,提高部门文件及规范性文件获取的便利性,加强规范性文件修改废止信息的公开。
牵头部门:县政府法制局。整改要求:根据文件清理情况,指导各单位及时公布文件废止情况。做好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出台前的意见征集工作和发布后的解读工作。规范文件分类,提高规范性文件获取的便利性。
责任部门:各级各部门。整改要求:及时发布主动公开信息,必须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在发布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时同步做好出台前的意见征集工作和发布后的解读工作。
3、政府重点工作及民生决策落实栏目未更新。
牵头部门:县府办。整改要求:及时调度相关信息。
责任部门:各相关单位。整改要求:及时、规范发布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工作的责任分解或贯彻落实;及时发布依据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本部门需要完成的责任分解、进展报告、工作调度活动、阶段性成效等。
4、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栏目未更新。
牵头部门:县政府督查室。整改要求:及时调度相关信息。
责任部门:相关单位。整改要求:承担2017年建议、提案办理的相关单位要把本单位的办理答复件电子版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相应栏目公开发布。
二、重点领域方面
1、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到位,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待规范。
牵头部门:县信息公开办。整改要求: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发布的督查工作。
责任部门:各重点领域信息牵头部门。整改要求:与市牵头部门对接,完善本部门重点领域信息应公开内容;提高信息规范性、实效性。
2、财政资金信息发布不到位。
牵头部门:县财政局。整改要求:及时调度财政资金信息发布。
责任部门:各镇街和县直有关部门。整改要求:及时、规范发布财政资金信息和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信息(无此类信息发布需有说明信息)。
3、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不到位。
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整改要求:及时发布项目审批与管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信息。
4、统计信息公开不到位。
责任部门:县统计局。整改要求:及时发布统计信息及相关解读。
5、审计信息公开不到位。
责任部门:县审计局。整改要求:及时发布审计相关的制度与计划及财政审计、专项审计、审计整改情况等信息。
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未更新。
责任部门:县农业局及各镇街。整改要求:及时发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相关政策信息及开展情况。
7、采矿权出让信息未更新。
责任部门:县国土资源局。整改要求: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8、保障性住房及棚户区改造信息不到位。
责任部门:县房管局。整改要求:及时发布相关政策、建设或改造进度、分配、退出、随机抽查与监管执法等信息。
9、农村危房改造信息不到位。
责任部门:县住建局。整改要求:及时发布相关政策、计划、资金分配、改造结果等信息。
10、价格与收费信息发布较少。
责任部门:县物价局。整改要求:细化收费信息,及时更新。
11、减税降税信息未更新。
责任部门:县国税局、县地税局。整改要求: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12、科技管理和项目未更新。
责任部门:县科技局。整改要求:及时发布相关信息,重点是项目进展情况。
13、医疗卫生信息公开不到位。
责任部门:县卫计局。整改要求:重点要公开医疗改革政策、医院医疗服务收费、新农合落实情况信息。
14、社会保障及就业创业公开不到位。
责任部门:县人社局。整改要求:按照分类及时规范发布政策、活动及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分析信息。
15、社会救助信息发布较少。
责任部门:县民政局。整改要求:及时发布城乡低保标准、社保资金使用情况信息。
16、扶贫信息发布不及时。
责任部门:县扶贫办。整改要求:及时发布扶贫政策、推进情况、扶贫资金与项目安排、扶贫退出、扶贫捐赠等信息。
17、安全生产信息公开不到位。
责任部门:县安监局。整改要求:及时发布安全生产政策、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监管执法等信息。
18、旅游市场监管信息公开不到位。
责任部门:县旅发委。整改要求:及时发布经营主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
19、产品质量监管信息未更新。
责任部门:县质监局。整改要求:及时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监管执法等信息。
20、交通监管信息未更新。
责任部门:县交通运输局。整改要求:及时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监管执法等信息。
21、知识产权监管信息未更新。
责任部门:县科技局。整改要求:及时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监管执法等信息。
三、回应社会关切方面
1、政策解读效果待增强。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内容针对性不强,正面引导作用发挥不够。
牵头部门:县政府办。整改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政策解读机制,以县政府名义出台的政策文件必须配套政策解读文件。
责任部门:各信息发布主体。整改要求:本部门发布的重要政策文件必须同步发布政策解读信息。
2、回应社会关切栏目信息发布不及时。
责任部门:各级各部门。整改要求:加强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建设,及时处理部门信箱回应社会热点难点问题。
四、依申请公开方面
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答复需进一步规范。
责任部门:各级各部门。整改要求:要指定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流程,及时办理通过电子邮件、快递、政务网站等途径申请的依申请公开事项,杜绝因超期答复和程序等问题导致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专题栏目信息发布
牵头部门:县信息公开办。
责任部门:各信息发布主体。整改要求:按照专题栏目规范分类,各单位应按要求发布开展政务公开相关的会议、培训、制度建设等内容。
六、镇街政务公开信息发布质量不高、不及时、不规范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发布栏目不对应;二是栏目信息内容未更新;三是存在大量空白栏。
责任单位:14个镇街(园区)。整改要求:严格按照《莒南县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及《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目录和责任分工的通知》,逐一对照,转移、删除不对应信息,完善空白栏内容,确保信息内容与栏目要求一致,提高信息发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