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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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通报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市对政务公开常态化监管要求,近日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全县政务新媒体第三季度检查工作(检查数据截至9月30日),涉及16个镇街及所有政务公开责任单位。现将有关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政府门户网站保障情况

信息发布方面,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6591条。其中,县政府及各部门单位(包括公共企事业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72条,占比89.09%,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信息发布量较大。各镇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19条,占比10.91%。岭泉镇信息发布量较大。

政民互动方面,县政府网站“互动”专栏收到公众参与类信息27条,均属于在线咨询类信息。县长信箱共收到群众来信31件,其中在线咨询类信件10件,建言献策类信件4件,投诉举报类信件17件。以上互动类信息均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

(二)政务新媒体保障情况

目前在“全国政务新媒体备案系统”备案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共9个,其中县级政府账号1个,县级政府部门账号8个。各账号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功能设置齐全,运营情况良好。根据省、市关于转载上级重大政策相关要求,第三季度我县共组织39次对国家级重大新闻内容的转发工作,各单位均能积极响应,主账号转发率达到100%。

二、发现的问题

一是制度规范落实不到位。今年7月18日修订发布了《莒南县政府网站信息发布规范》,对网站信息的审核及发布提出了明确要求,但部分单位在政府网站发布信息仍出现错别字、错误表述、个人隐私信息未遮挡等低级错误,未严格执行信息审核制度。个别单位仍有批量上传信息的情况,信息质量不高、缺乏时效性。

二是自查工作整改不彻底。今年以来,针对政务公开专项内容开展过多次自查整改工作,部分单位自查自纠未真正查出自身问题,出现自查走过场、整改不彻底的情况,且未引起重视。个别单位出现多次提醒仍敷衍整改,工作完成较差,严重影响全县公开工作推进。

三是账号保障管理不严格。包括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两个方面。部分单位未落实好政府网站责任领域的信息发布工作,日常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有待提升。个别单位的新媒体账号管理落实责任不到位,未按照有关要求规范政务新媒体账号开设、关停或信息变更等操作,出现账号开通未备案、信息变更未及时在系统更新、拟注销账号长期未实质性注销等问题。如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未落实好新媒体账号主动报备及账号注销,造成该项工作被动。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做好内容审核发布工作。各级各部门应充分履行单位职责,加强协同配合,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审查机制。配合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做好政策文件的解读工作,提高解读质量,提升传播效果。落实网站信息审核发布规范,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确保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安全准确。

二是强化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不得敷衍塞责、消极对待,要切实履行保障职责,积极响应上级工作部署要求。在做好常态化内容保障工作的同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速度和质量,切实提升服务时效。

三是提升政务新媒体服务水平。新媒体账号责任部门要切实履行本单位的监管职责,做好新媒体账号内容发布、功能维护等日常工作,落实上级相关管理要求,及时在全国备案系统同步信息变更情况。同时要不断完善账号功能建设,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等优势,在解决更新不及时、互动回应差等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信息发布内容质量,拓宽政府发声新渠道。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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